(沙亞南12日訊)國盟預料將拒絕簽署團結政府提出的反對黨選區撥款諒解備忘錄,理由是國盟認為,相關備忘錄是為了達到約束他們,還有限制他們發聲的目的。
巫文《陽光日報》報道,據瞭解,備忘錄其中一項條款是要求國盟承諾,所有議員不得發表口頭或非口頭的仇恨聲明、演講或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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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陽光日報》查閱的文件,備忘錄草案禁止國盟基於宗教、種族、膚色、出身、性別或其他身分因素,使用任何形式語言,貶低或歧視他人或團體。
報道指出,備忘錄草案共列出11項義務或需遵守的事項,其中包括不得發表聲明的禁令,並要求反對黨議員承諾,在簽署相關備忘錄後,在為期14天內申報財產。
據瞭解,反對黨領袖對於備忘錄提及的相關種族、宗教與王室的3R課題條款沒有異議,包括財產申報的要求。
指撥款不明確內容不明朗
不過,國盟領導層質疑備忘錄草案並沒有明確闡明選區撥款金額,他們認為備忘錄內容不夠明朗。
此外,備忘錄草案也要求國盟議員不得反對或干擾聯邦政府或國會下議院的行政程序,反之應共同致力改善任何政策建議,以符合公眾利益。備忘錄也明確規定,必須獲得國盟全體簽署和同意,包括所有國會下議院反對黨議員。
同時,備忘錄草案規定國盟需承認並聲明聯邦憲法和議會民主制是以尊嚴和平等原則為基礎,全馬人都有責任推進尊重和遵守人權的進程。
根據備忘錄草案,當中也涵蓋聯邦政府需履行的義務,包括確保反對黨議員享有與支持政府的人民代議士同等待遇,並且需要遵循若干事項。
若就簽署備忘錄達成共識,團結政府將提供3項保證,其中包括保障反對黨議員在國會下議院履行職責的權利,例如在國會的發言時間、參與國會遴選委員會、修正、提呈法案和動議的權利。
條款也列明為反對黨提供參考資料、行政和財務資源,例如辦公空間、國會助理和津貼,以及根據相關規定、程序和治理要求,分配國會選區發展撥款。
此外,備忘錄草案闡明,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規定的義務,備忘錄將自動失效,另一方無需進一步履行義務。
議員緘默僅韓沙可發言
數名來自國盟的國會議員受訪時對備忘錄的事宜保持緘默。一名國盟國會議員表示,只有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可以就此事發表聲明。
不願具名的議員說:“我不能對此事發表任何評論,因為我們已經授權國會反對黨領袖,只有他可以發言,這是我們的決定。”
消息指出,政府尚未就該備忘錄的洩露發表任何聲明或進行確認。
據悉,國盟將在下週一召開會議,討論對備忘錄草案的反饋。國盟國會黨鞭達基尤丁已證實反對黨收到備忘錄草案,並形容備忘錄條款是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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