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3日讯)首相署公共及私人界合作单位(UKAS)前副总监拿督陈耀宗博士指出,2030年公共与私人合作大蓝图(PIKAS)是否能够成功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取决于3个关键因素:政治意愿、机构改革和有效执行。
“首先,政治意愿是推动公私合作(PPP)项目的原动力。早期项目在强有力的政治支持下取得成效,而这次首相安华的启动仪式,也彰显政府对公私合作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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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当初公共及私人界合作单位的成立,就是为了实现机构改革,如今从计划书到内阁文件,再到合同与融资,所有流程都需更加实用与高效。
“有效执行也是保证公私合作项目成功的关键,过程需要缩短时间,以确保项目的快速落实。”
陈耀宗持有公私合作专业资格证书,也是推动PIKAS计划的主导者之一。他今日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说,我国已为公私合作制定明确的政策方向。
“为此,我敦促和鼓励银行,考虑PIKAS建议中提到的趋势领域,提供项目融资。”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日前推介2030年公共与私人合作大蓝图,旨在建立稳健和永续的公私合作架构,加速我国经济成长。
料2030私人投资达780亿
通过公私合作计划,政府预计到2030年,私人投资将增至780亿令吉,为国内生产总值(GDP)贡献820亿令吉,并创造90万个就业机会。
政府将引进一些新的公私合作模式,如改建—运营—移交(ROT)和建设—改建—运营—移交(BROT)。
建议重启基设便利基金
为推动经济发展,陈耀宗建议政府重新启动基础设施便利基金(前为辅助基金),以作为弥补项目可行性差距的关键点。
“我全力支持首相推动PIKAS,通过公私合作模式,可带动更多基础设施发展、公共资产和服务。”
他解释,公私合作模式是从私营化发展而来,其主要目标在于通过私营化和私人融资倡议(PFI),实现政府与私人企业合作。
“公私合作的2个核心精神,是‘用户付费’与‘政府付费’模式,前者的典型案例是公路收费,而后者是通过政府租赁私营公司建立的设施,如布城的建筑项目。”
他说,公私合作的定义已逐步扩大,从最初的基础设施与服务领域,扩展至包括公共资产与服务在内的更大范畴。
“公私合作的2大精神就是用户付费和政府付费,同时也扩展到基础设施、公共资产及服务领域。”
简化程序减少官僚主义
另外,陈耀宗说,公私合作大蓝图简化一些程序,以减少官僚主义。
“我们有简化程序和减少繁文缛节的框架,通过提高效率,让蓝图更具竞争力。”
他也提到公私合作计划的上限调整,从原来的2500万令吉项目成本,提高至5000万令吉,在这之前已有7年保持不变。
“这是因为特许经营合同必须是7年及以上,这是两大原则之一,另外一个是项目成本。”
他说,新模式涵盖商业信托与资产的使用,如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模式,以更好地利用政府的战略性资产。
PPP模式有效地利用资源
陈耀宗也指出,公私合作模式已在全球范围内获得证明,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工具。
“马来西亚自1983年开始实施PPP,成为东南亚国家的先驱,包括印尼、泰国、菲律宾和越南在内的东盟国家,都从马来西亚学习PPP的实施经验。
“随着我们的发展开销不断增加,我们必须依靠私人资金来刺激经济。通过PPP的模式,我们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加速经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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