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8日讯)40岁的农场助理员涉嫌于6年前在车内藏毒,今午在贩毒及拥毒罪名下分别被判终身监禁与打鞭12下,以及坐牢7年及打鞭10下,刑期由2019年1月4日被捕日算起。
麻坡第二高庭司法专员苏莱雅谕令被告的刑期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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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潮荣(译音,40岁,未婚)共面对2项控状。首项控状指他于2019年1月4日凌晨约3时,在峇株巴辖丹英达花园贩运212克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MDMA),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项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项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绞刑或终身监禁,及最少12下鞭笞。
第二项控状是指被告于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拥有34.93克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项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9A(2)项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坐牢不少过5年及不少过10下鞭笞。
被告代表律师峇拉柯斯南昨日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未婚及要供养年迈的父母,被捕后与警方合作,同时没有犯罪前科。
他请求法庭判被告最低的刑罚,让他早日恢复自由,重返社会,为大众作出贡献。
主控官苏里韩则请求法庭给予被告一个适当惩罚,以维护公众利益及警惕世人。
案情显示,案发时,警方在上述花园包围一辆汽车,逮捕一名华裔男子,并在车内的地毡搜出大量毒品。
有关毒品被送去新山化验,证实为亚甲二氧基甲苯两胺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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