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8日訊)40歲的農場助理員涉嫌於6年前在車內藏毒,今午在販毒及擁毒罪名下分別被判終身監禁與打鞭12下,以及坐牢7年及打鞭10下,刑期由2019年1月4日被捕日算起。
麻坡第二高庭司法專員蘇萊雅諭令被告的刑期同時執行。
ADVERTISEMENT
被告陳潮榮(譯音,40歲,未婚)共面對2項控狀。首項控狀指他於2019年1月4日凌晨約3時,在峇株巴轄丹英達花園販運212克亞甲二氧甲基苯丙胺(MDMA),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1)(a)項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項條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絞刑或終身監禁,及最少12下鞭笞。
第二項控狀是指被告於上述日期、時間及地點擁有34.93克亞甲二氧甲基苯丙胺,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2(2)項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39A(2)項條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不少過5年及不少過10下鞭笞。
被告代表律師峇拉柯斯南昨日為被告求情時指出,被告未婚及要供養年邁的父母,被捕後與警方合作,同時沒有犯罪前科。
他請求法庭判被告最低的刑罰,讓他早日恢復自由,重返社會,為大眾作出貢獻。
主控官蘇里韓則請求法庭給予被告一個適當懲罰,以維護公眾利益及警惕世人。
案情顯示,案發時,警方在上述花園包圍一輛汽車,逮捕一名華裔男子,並在車內的地氈搜出大量毒品。
有關毒品被送去新山化驗,證實為亞甲二氧基甲苯兩胺毒品。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