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高庭将于11月11日,针对大马律师公会入禀法庭申请准令,挑战特赦局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做出减刑决定一案作出裁决。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尔聆听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及律师公会代表律师拿督再诺查卡利亚的陈词后,定于11月11在公开法庭上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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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没资格挑战特赦局决定
在这之前,沙菲宜说,律师公会没资格对特赦局的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因其当事人的赦免是一件私人事务,对律师公会成员或广大公众根本无法律后果。
他表示,赦免一般上是国家元首所授予的,已免除了个人的法律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赦免不会对申请人(即大马律师公会)或其2万名成员引发任何不利的影响。因此,申请人的挑战并没对他们的合法权利或利益,产生任何直接影响,仅凭这点,(司法检讨准令申请)就应被驳回。”
他认为,向法庭提出的准令申请,显然是无理取闹及无意义的,因国家元首的决定不应由司法机构审理,所以申请人申请的准令是具有恶意的。
沙菲宜说,大马律师公会于3月16日召开的第78届常年大会上通过了一项议案,挑战其当事人所获的特赦,但大会的出席人数不足。
“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第64(4)条文阐明,律师公会常年大会的法定人数为500名会员。可是当天到了上午10时,法定人数依然未达到500人。”
再诺查卡利亚反驳,由于没有法庭裁决宣布它无效,因此,律师公会常年大会的召开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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