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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23pm 19/09/2024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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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证券欺诈 证监会提控前投行职员

(吉隆坡19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提控一名前投资银行职员涉及证券欺诈和无牌资金市场活动。

发文告表示,证监会昨日在吉隆坡地庭提控鲁旺欺骗投资者存入总额20万1000令吉的资金用于股票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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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也提控鲁旺在未获执照下进行资金市场活动。

现年35岁的鲁旺,之前在联昌投资银行担任债务资金市场副总监,他是在2018年10月至2020年6月期间涉及有关违规活动。

根据资金市场和服务法令第179(b)条文,鲁旺面对10项控状,罪名是向7名个人虚假陈述他将把他们的资金投资于大马和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一旦罪成,他将面对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少过100万令吉。

他还在资金市场和服务法令第58(1)条文面对一项指控,原因是他在没有获得基金管理执照或注册人的情况下从事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管理是受资金市场和服务法令管制的活动,因此任何人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必须获得证监会发出的执照。

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被罚款10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鲁旺在3个不同的法庭受审所有11项控状,他获准保释,需缴交21万令吉的保释金,同时必须交出护照及每月向证监会的调查官汇报。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机会时保持谨慎。公众受促参考证监会的投资检测网站www.sc.com.my/investment-checker,以核实个人和/或实体是否获得证监会授权在大马提供、推广或销售任何资金市场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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