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9日法新电)27岁香港男子诸启邦因身着印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T恤衫,周四被判处监禁14个月。他也是自今年3月香港新国安法通过以来首位被定罪的人。
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诸启邦在今年6月12日,穿着印有“光时”字句的黑色上衣戴着印有“FDNOL”即“五大诉求,缺一不可”英文缩写的黄色口罩,于石门港铁站外游荡,他周一在法院上承认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煽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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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口号在2019年大规模的“反送中”民主抗议活动中经常被高呼,而6月12日则是这场长达数月骚动的一个关键时间点。当天香港立法会将《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恢复二读,大批香港市民自发上街抗议、占领街道,又称“612示威”或“金钟冲突”。
西九龙裁判法院总裁判官苏惠德在判刑时称,被告之前曾干犯煽动罪,不知悔改、公然挑战法律,判囚14个月。至于游荡罪及拒绝出示身份证,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煽动罪最高可判囚7年。
诸启邦于今年6月12日在港铁站被捕,当时他身穿印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的T恤,
与此同时,男文员锺文杰涉于今年3月至4月期间,在多辆巴士的椅背写上有煽动意图的字句,早前被控《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三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以及两项摧毁或损坏财产罪。他周四表示认罪后被判监禁10个月。
判官苏惠德表示,判刑必须“充分反映立法意图,防止犯罪发生”。
截至本月,已有303人因这两项安全法被捕,其中176人被起诉,160人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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