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我国史上第一位在马来西亚最高法院(联邦法院)担任法官的华裔女性拿督林添钻出身贫困家庭,凭借自身努力司法界绽放光芒。
在过去担任高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法官期间,她曾承审过包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终极上诉、加拉森林公园司法审核案、非政府组织挑战华淡小违宪案司法准令申请案等复杂性极高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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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添钻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分享踏入法律界的旅程,从远赴英国攻读法律,再回国加入总检察署,随后受委为高庭法官,最终一步一步晋升至马来西亚最高法院,成为联邦法院法官的经历。
17岁孤身远赴英留学
中五毕业后的林添钻,年仅17岁便孤身远赴英国留学,攻读法律学位,当时英国提供免学费的机会,最终决定出国留学。
在留学期间,她没有获得家庭资助,完全依靠自己取得学位。
父母坚持阅报增长知识
提到双亲时,林添钻感概父母的淳朴,尽管父母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但他们坚持每日通过阅读报纸来增长知识。
她提到,父母都是《星洲日报》的忠实读者,这份报纸就是他们的信息来源,是每天必读的读物。
“父母受教育不多,但他们每天通过阅读报纸来获取知识,当时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的原因,哥哥和姐姐都很早便开始工作,而我是家中第一个上大学的人。”
林添钻当年是在英国利兹大学取得法学士荣誉学位,并获得林肯律师学院的执业资格认证,后于1993年取得西澳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
回国第一份工作在总检署
从英国利兹大学毕业后,林添钻归国后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总检察署。在这28年期间,曾任联邦律师、高级联邦律师、高级助理议会法案起草员、森美兰州法律顾问、民事案件组副主任和法律修订与法律改革专员。
她忆述,母亲最初建议她前往新山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实习律师,但她最终选择进入政府部门,这决定是受到父亲的影响,父亲建议她在政府工作半年,积累人脉。
她回忆道,当年是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布达立和已故霹雳苏丹阿兹兰沙面试她,顺利通过面试后,她正式加入总检察署。
初到总检署不大受欢迎
她提起一件往事。当年由于她拥有海外留学背景且是非巫裔,初到总检察署时不大受欢迎,属于少数群体。
“大部分同事因接受政府奖学金而留在政府工作,因此我的背景和选择引发同事的不解,毕竟在私人与公共领域的薪酬待遇存在差距。”
不过,林添钻认为,相比起薪酬待遇,她之所以坚持多年在总检察署工作,是因为她意识到总检察署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能在国家事务和政府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是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桥梁角色。
当年选择更符合理想
“在我的那个年代,实习律师的月薪300令吉,而在政府部门工作的薪资则是1060令吉。虽然在私人领域实习期结束后薪酬会更高,甚至有机会成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但我认为,当年选择的道路更符合自己的理想,这是一辈子想做的事。”
上司是阿布达立
学习许多宝贵智慧经验
加入总检察署后,作为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布达立的下属,林添钻学习到许多宝贵的智慧和经验。
她表示,阿布达立总是在教导下属,虽然阿布达立平时言语不多,但每次发言都极具分量,也让她认识到作为总检察署的一员,不仅是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还需扮演人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角色。
扮演人民与政府桥梁角色
“无论是华裔还是少数群体的身分,在总检察署都不重要,关键在于如何将公众与政府连接起来。”
她多次代表政府出庭,也曾与已故知名律师拿督斯里乌达玛卡巴星就不同案件在庭上交锋。
不过,她也说,尽管两人在法庭上的立场对立,但卡巴星经常在开庭前询问她对案件的看法,而在审讯期间,法官在律师陈述结束后也会询问她的看法,体现无论是律师之间,还是律师与法官之间,都存在相互尊重与信任的关系。
与媒体建立良好关系
数十年仍记得记者名字
此外,在总检察署的职业生涯中,林添钻与媒体工作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并表示,记者在她的职业生涯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她表示,当时每天都有5名记者坐在法庭后方的席位,仔细聆听审讯过程。
采访期间,尽管已过去数十年,林添钻至今仍记得这些记者的名字,一一提到他们的姓名和所属报馆,可见她与记者建立了深厚友谊的关系。
林添钻强调媒体记者的重要性,指出记者的中立性在于他们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律师,同时能够全面了解案件的背景以及不同法官与律师在处理案件的各种风格。
指记者是其教育者之一
她也说,通过与记者的交流,她认识到公众责任的重要性,尽管记者并非法律专业出身,但能理解法律概念,准确向公众传递信息,以帮助公众了解法律程序和案件进展。
“记者成为了我的朋友,他们很重要,是我的教育者之一,让我深刻地意识到公众利益的重要性,并准确记录审讯过程,将庭内信息传达给公众。”
50岁获敦扎基邀请
接受挑战任高庭法官
在总检察署服务28年后,林添钻获时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扎基选为高庭法官,曾为吉隆坡建筑法庭首任法官。
她忆述,当时是迈入50岁时接到这份邀请,初时感到不安,毕竟从未担任过做出裁决的角色,但她最终还是勇于接受这项挑战,克服困难。
她认为,担任法官需具备更高的能力和智慧,在不同级别担任法官(高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要求也有所不同,但无论在那种级别,做出根据法律和实情的正确裁决,都不是一件易事。
“作为法官,需要兼顾双方的观点,辨别论据的说服力,如果律师的陈述或论据不完整,法官必须具备勇气和智慧,适时引导双方做进一步的研究或提出关键问题,但同时确保不介入双方各自代表的案件。”
做出裁决前习惯自我审视
她习惯自我审视,在脑海中与另一个自己对话,即便有了初步的决定,也会不断提问自己,直到确认自己对所有问题获得满意的答案,才会做出裁决。
她感叹道:“即使已经做出裁决,还要继续检查自己的决定,法官的角色并不容易。”
主审挑战华淡小违宪案
“全以宪法角度裁决”
谈及曾经主审的非政府组织挑战华淡小违宪一案,林添钻表示,她将该案视为宪法问题,无关任何种族或语言。
“我关注的是宪法问题,案件引发关注和反响对我没有影响,这不是问题所在,即便是马来学校的问题,我也会做出相同的裁定,因为这是宪法的问题,我只关注它是否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规定的门槛要求。”
林添钻也说,在审理案件前,她都会进行详细的准备工作,例如在处理上诉案件时,首先阅读下级法庭的判词,接着是律师的陈词,以便获得初步概念,下级法庭是否正确分析相关法律问题。
“法官不是单独做出决定,法官之间会相互检查提问,确保裁定的公正性。若有任何偏袒的迹象,律师也会提出法官退审的申请。”
联邦法院三司于2月20日,以2对1多数票裁定,拒绝发出上诉准令予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和马来作家联盟(GAPENA),维持高庭和上诉庭的判决,即华小和淡小使用华文和淡米尔文作为教学媒介语符合联邦宪法。
包括国外律师
积极参与司法培训
在成为法官后,林添钻也积极参与司法培训,是大马律师公会律师培训者,也是国际律师培训师学院的成员。
她参与的培训范围不仅限于吉隆坡,还包括哥打峇鲁及国外地点,例如印度、香港、新加坡和英国。
她表示,通常会在周末安排培训,尽管少有时间陪伴家人,但依旧认为培训律师对司法界尤其重要。
盼激励更多华裔女性成法官
“培训工作始于敦扎基,他认为法官应当参与培训。我自投入培训工作以来也已经超过10年。对于我而言,法官不仅是法官席上听取诉讼方的陈述,也有责任提醒律师更好地理解其职业责任。”
她也对女性法官人数较少的问题表示担忧,虽然司法界存在许多优秀的女性人才,但华裔女性成为法官的人数是不足的,希望能激励更多人成为法官。
需具备满10年法律工作经验
要有所作为需早入司法界
林添钻认为,成为法官的年龄较大,往往导致其任期相对较短,要在法官岗位上有所作为,需要考量在更早的阶段加入司法界,成为法官。
她指出,根据宪法,成为法官只需具备满10年的法律工作经验。
她以自身经历为例,本身在总检察署工作28年,随后担任法官的时间最长只有15年,若年满24岁的年轻人在大学毕业后从事法律工作,那么该名年轻人就能在34或35岁时可以成为法官,拥有长达30年的法官生涯。
“现在,许多法官只能任职约一半时间(约15年),这对司法机构不公平,这应做出调整,因为现在的情况是,法官在成为法官之前,需要有更长时间的执业经历,可能这是司法不够强大的原因。”
延长退休龄需慎重考虑
法官入职年龄才是关键
询及青年及体育部长杨巧双提出法官不应在60岁或65岁就退休的主张,并建议将法官的退休年龄提高到至少75岁时,林添钻认为,延长法官退休年龄需要慎重考虑。
“如果延长法官退休年龄,就必须斟酌哪些法官的任期应延长,遗憾的是,这可能会有政治因素介入,以个人喜好来决定是否延续某法官的任期,这会出现很多问题。”
她认为,这问题不在于退休年龄,而是关于法官的入职年龄。
“因为宪法已准备好,为什么我们要在他/她执业30年后才来遴选他/她成为法官?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此外,她表示,支持遴选具备多语言能力的司法人才成为法官。
现任职AIAC董事
筹备推动成立仲裁庭
林添钻目前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担任董事,负责领导AIAC仲裁庭筹备委员会,推进仲裁庭的成立事宜。
她强调,仲裁庭在解决商业纠纷的重要性,认为这是企业之间解决争端的有效方式,有助避免当事人诉诸法庭,毕竟企业通常都希望能低调处理纠纷。
“不要上法庭,不要去国外,我们可以在国内,通过AIAC仲裁庭解决纠纷,而且仲裁庭有人才,具备处理纠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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