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0日综合讯)台湾嘉义一名母亲未经儿子同意,擅自将对方收藏的32本《进击的巨人》漫画书丢掉,结果被儿子一气之下告上法院,遭法院判罚新台币5000元(大约655令吉)。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这对母子长期感情不睦,而为母者在今年2月6日趁隙将儿子珍藏的32本《进击的巨人》漫画书丢弃,后者发现后勃然大怒,直接跑到警察局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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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随后将简姓妇女带回警局侦讯,而在侦讯过程中,她坦承犯行也有意跟儿子和解、道歉,但男子却完全不领情,也不愿庭外和解,坚持将母亲告到底。
警方在警讯后,也遵从男子的意愿,并依毁损罪将妇人送办,检察官也将其提起公诉。
法官庭讯时认为,妇人擅自丢弃、毁损儿子的漫画书,行为符合《家暴防治法》中,对家庭成员实施不法侵害行为,也足以构成《刑法》中毁损罪,不过因《家暴防治法》对于家暴罪并没有课处刑罚规定,应该依《刑法》来论罪。
法官考量两人虽然是母子,但妇人却未尊重儿子的所有物财产权,认为妇人犯行实属不当,但犯案后已认罪且有意和解,加上毁损物品价值不高,日前依毁损罪判罚新台币5000元罚金,得易服劳役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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