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類似滿城盡是吃人洞或奪命樹的國內現象繼續沒有獲得正視,將會有更多我國國民和外國遊客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ADVERTISEMENT
上月發生在吉隆坡市中心涉及印度遊客的噬人路洞事件才剛落幕,如今在檳州又發生了另一波涉及中國遊客的致命樹倒事件。
很明顯的,公共場所和基本設施的安危,已拉起了紅色警報,甚至嚴重影響了我國的國際形象。
是否正如一些高官顯要所言,這只是非常不幸的單一個案意外,整體城市現況還是很安全?還是好像過去般擺出官老爺姿態,繼續把責任推給老天爺而不怕天譴,推說最近極端天氣頻發,而這2宗個案只是非常巧合地涉及外國遊客?
我只能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三歲小孩都懂的邏輯,路洞也好,倒樹也罷,都不會認人,更不會分辨外國或本地人。
唯一最大的可能,就是類似意外已發生得太頻密,過去導致本身國民受害的個案也一直在全國各地不斷重演,結果最終前來我國旅遊的外國遊客們當然也無法倖免,而最終被殃及池魚。
就像我數年前曾經處理的一宗在巴生某超市旁發生的青少年丟腎意外。一條人來人往的人行道竟然出現超過30個溝渠蓋被弄丟的路洞,而導致這名在鄰近中學就讀的無辜學生因為清晨上學,不慎跌入其中一個深達數尺的溝渠洞而最終毀了一邊的腎,從此對往後的生活作息帶來深遠破壞。
另一發生在芙蓉某心靈輔導師的個案。因為家門前某棵種植於公共地段的老樹搖搖欲墜,而多次向當地市政府投訴卻不受理。結果最終該老樹倒下,並壓毀了停在家中的轎車和籬笆。
所以,只要類似滿城盡是吃人洞或奪命樹的國內現象繼續沒有獲得正視,將會有更多我國國民和外國遊客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為何問題無法獲得改善,乃至變得惡化?
我只能說,有令而不行,一味把問題掃進地毯下,而不願認真檢討和問責的大馬官場文化,是主要肇因所在。
1976地方政府法令和1974街道、溝渠和建築物法令是大馬建國至今,繼承自英殖民地政府的一套古老法律,裡頭非常清楚和詳細地一一闡明瞭地方和州政府在所有公共場所和基本設施包括街道、溝渠和規劃市內各私人建築物等大街小巷事務的重要管轄權。
但令人遺憾的,國內許多地方政府,往往只會在一些涉及大財團或影響市井小民基本權益的事項,才會展現本身在這套法律下的執法權,包括驅逐非法木屋區的居民、開墾農民,或路邊的無牌小販等。
但一旦發生任何傷亡意外,要麼就好像數月前發生在隆市中心某酒店前的斃命倒樹意外般,把責任推給私人地段的業主;要麼就像有關噬人路洞般,只是向受害者家屬作出私下捐獻和慰問即無疾而終,至今連一份調查報告也沒有向國民公開或交代。
在我國建國史上,幾乎從來沒有一位政府官員,因為類似的奪命意外而以監管疏忽為由,被革除職位、主動辭職問責,乃至在刑事法典下以疏忽致死的罪名,被展開任何刑事提控。
官僚和官官相護、相互推諉文化一直存在。許多曾經向有關當局投訴或求助修理基本設施如路洞、路燈等市民,相信都曾經被當局請吃閉門羹,包括被地方政府告知有關設施屬於聯邦政府的工程局管轄,或某部門把責任推給另一部門,或被告知缺乏撥款而必須延遲處理。
但問題是,人命關天!為何在如此迫切的基本設施被破壞的問題上,當局卻連個一站式服務也做不好,並導致無助人民被當人球?
還記得數年前由某些志願人士或單位所發起的自行修補路洞運動嗎?這根本就是對於我國地方政府無能的最大羞辱和嘲諷。
不管是地方還是聯邦政府,難道人民沒有繳稅?而且別忘了,有別於一般私人工程建設,需要獲得嚴謹的專業人士鑑定安全性。根據現有慣例,涉及我國各級政府的公共工程,往往可繞過類似的專業鑑定環節,並只需要進行本身的內部審核。所以一旦有關內部審核過程出現任何利益衝突或疏忽,就會產生許多威脅公共安全的豆腐渣工程計劃。
若連類似基本設施的維持和維修都處理不好,甚至節節敗退到連一些落後國家也不如。我們還要什麼資格去談文明大馬宏願或晉升為第一世界先進國?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