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前体育男教师的上诉申请,裁定维持其猥亵女学生罪成的判决,判处监禁7年及鞭笞1下。
以拿督阿末再迪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今日聆听了上诉人森伯布爹(58岁)的代表律师及答辩人(控方)的陈词后,做出上述裁决。另二司为拿督阿兹米以及拿督诺琳峇哈鲁丁。
ADVERTISEMENT
阿末再迪在裁决中指出,上诉人的代表律师在陈词时,以案件在地庭和高庭的阶段中,存在误判为由,要求重审。
他说,上诉人的代表律师指出,那是因为法官在审讯期间介入,提出了问题,这对上诉人而言是不公的。
“在我们仔细研究上诉记录后,我们发现,法官提出的问题并没对上诉人带来不公。
“法官当时提出的问题,是为了得到说明,有关问题是源自于控方当时的提问。”
他指出,整体而言,三司认为上诉人在3项控状中所面对的罪成判决,是稳妥的,因此上诉被驳回。
法官:监7年打1鞭算轻判
阿末再迪进一步指出,在刑罚方面,上诉人算是幸运的,因为控方没有针对刑罚提出上诉,寻求更重的刑罚。
他说,上诉人如今面对7年的监禁及鞭笞1下的刑罚,算是轻判了。
“由于控方没有提出上诉,因此我们也不插手,裁定维持原来的刑罚。”
上诉人的代表律师是阿旺阿纳达再亚、阿都哈宜和迪亚纳;代表答辩人陈词的是杨锦祥副检察司。
上诉人在此案中共面对3项控状,指他于2019年4月15日及18日,分别对一名8岁6个月及9岁的女学生进行猥亵行为。
其上述所有举动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另加鞭笞。
趁课间休息猥亵2女学生
根据案情,第8名证人,也就是该名8岁6个月的受害者供称,在2019年4月15日,大约早上10时,在课间休息时间,她和第15名证人(9岁的受害者)一同进入课室放便当盒。
在那段时间,上诉人森伯布爹就在老师的桌子玩手机,当时没有其他学生,因为是课间休息时间。
上诉人随后叫这两名受害者走向桌子旁,并对她们分别进行了猥亵行为,握住她们的手,对她们的大腿、臀部及私处进行摩擦。
另外,2019年4月18日早上10时,在学校的医务室,上诉人要求该名9岁的受害者为他按摩。在按摩的过程中,被告触摸并摩擦受害者的大腿、背部和私处。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