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地庭今日宣判,一名前金融顾问涉嫌欺诈大马知识产权局(MyIPO)8553万令吉的投资计划,及4项390万令吉洗钱的表罪成立,需要进入抗辩。
法官祖扎娜胡申在控方成功证明,被告拿督阿末阿克万(54岁)的表罪成立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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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研究控方证人呈现的所有证据,以及控辩双方的论点后,法庭裁定控方成功证明所有控状的表罪成立,而被告需要进入抗辩环节。”
11月13开始抗辩审讯
她择定,抗辩审讯日期为11月13日至15日。
被告代表律师哈吉德星告知法庭,其当事人选择宣誓佐证,预计会传召6名辩方证人出庭。
2020年7月9日,阿末阿克万被控欺骗大马知识产权局,误导该局高级官员投资名为BIMB i-Fund(货币市场工具/定期存款)的计划,承诺每年6%的回报率,实际上该投资其实是名为BIMB i-Dividen Fund的单位信托投资。
他被指控通过欺诈手段诱使大马知识产权局转账8553万令吉至BIMB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的BIMB账户进行投资,而该公司并不会进行此类投资。
上述罪名于2015年11月25日上午10时在孟沙UOA大厦B座19楼的MyIPO Ixora会议室实施。
若罪成可监10年打鞭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判处至少一年,最高10年监禁、鞭刑及罚款。
被告也需要对4项涉及390万令吉金额的洗钱罪行抗辩,这些指控发生在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之间,地点为美拉华蒂花园的伊斯兰银行分行,在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下被控。
本案主控官副检察司莫哈末阿菲夫、哈列斯帕卡斯及罗扎丽娜查卡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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