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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23pm 24/09/2024

乌鲁地南警局袭击案

乌鲁地南警局袭击案

乌鲁地南警局袭击案| 凶徒5家属被控案正式移交隆高庭

(新山24日讯)21岁凶徒于5月17日夜袭乌鲁地南警局,凶徒5名家属于6月被带上新山地庭总计面对9项控状。时隔3个月,新山地庭今日正式将此案移交吉隆坡高庭。

此案是在副检察司雅兹慕斯达金提出申请后,获法官罗昔达罗斯里允准下,移交吉隆坡高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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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名被告,分别是凶徒拉丁鲁曼的父亲拉丁英然(62岁)、妈妈罗斯娜(59岁)、拉丁荣尤拉(34岁)、姐姐韩索丽娜(23岁)、妹妹玛丽雅(19岁)。

上述5名被告,除了凶手拉丁鲁曼的母亲之外,其余皆为马来西亚国籍。当中,只有拉丁荣尤拉任职快递员,其余皆无业。

地庭法官下令将拉丁英然和拉丁荣尤拉,关押在双溪毛糯监狱内。

罗斯娜、韩索丽娜,被关押在雪兰莪州的加影监狱。至于玛丽雅,则被送往柔州的柏迈医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精神健康评估。

根据早前新闻报道,5名被告于6月19日在新山地庭,各别面对总计9项控状,凶徒父兄或面对终身监禁刑罚。

有关的9项控状,包括通过灌输哈里发国(Islamic State)恐怖主义意识形态,鼓励进行恐怖主义行为等。

凶徒的父亲拉丁英然共面对4项控状。

在第一项控状,拉丁英然被控于2014年尾至2017年5月17日,在新山县甘榜双溪地南的拉巴尼路住家,向4名家人,即拉丁鲁曼、拉丁荣尤拉、罗斯娜、法韩索丽娜、玛丽雅灌输伊斯兰国(Iskamic State)恐怖主义意识形态,鼓励进行恐怖主义行为,因而触犯触刑事法典第130G(a)条文(与刑事法典574同读)。

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7年,以及罚款。

在第二项控状,拉丁英然被控于5月17日早上10时45分,在上述地点,藏有4支气枪,以便为伊斯兰国(Iskamic State)恐怖组织效劳和支持恐怖活动,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130J(1)(b)条文,罪成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或监禁不超过40年,或罚款,以及充公用来从事相关活动的所有资产。

在第三项控状,拉丁英然被控于2014年尾,在上述同地点,向伊斯兰国(Iskamic State)恐怖组织领导人阿布峇卡宣誓效忠,触犯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罪成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或监禁最高40年,以及充公用来从事相关活动的所有资产。

在第四项控状,拉丁英然被控于今年5月17日早上10时45分至19日下午2时30分,在上述同地点,拥有一本与伊斯兰国(Iskamic State)恐怖组织相关的书籍,因而触犯刑事法典130JB(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以及充公物品。

另一方面,凶徒的哥哥拉丁荣尤拉则面对两项控状。

在第一项控状,拉丁荣尤拉同样被控向伊斯兰国(Iskamic State)恐怖组织领导人阿布峇卡宣誓效忠,触犯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

在第二项控状,他被控于今年5月17日早上10时45分至19日下午2时30分,在上述同地点,拥有一个装载含有伊斯兰国(Iskamic State)恐怖组织资料与活动内容的硬盘,触犯刑事法典130JB(1)(a)条文

三名女被告则各面对相同控状,即对相关涉及恐怖犯罪行为,未如实供证,触犯刑事法典130J(1)(a),以及130G(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

**已签发**全国:乌鲁地南警局袭击案〡凶徒5家属被控案正式移交吉高庭
图为9月2日拉丁荣尤拉乘车抵达新山法庭,当时他的头发已被剃短。(档案照)
**已签发**全国:乌鲁地南警局袭击案〡凶徒5家属被控案正式移交吉高庭
图为9月2日拉丁英然被押往新山法庭过堂时的情况,警戒森严。(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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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5月17日凌晨2时30分发生,21岁的拉丁鲁曼蒙面手持巴冷刀,袭击柔佛州乌鲁地南警局,抢走两把警枪,刀斩及枪击警员,造成3名警员2死1重伤,凶徒最后也被警方开枪击毙。

殉职的两名警员分别为阿末阿沙法米(22岁),以及莫哈末沙菲克(24岁)。余下一名警员莫哈末哈希则身体中枪,伤势严重,送院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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