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絨加弄24日訊)教育部長法麗娜指出,教育部上個月已發出指南,規定教師必須在獲得家長或監護人的書面允准下,才能攝錄學生的照片、視頻及音頻,並將其公開發布和分享在社交媒體。
她今日主持“HAB STEM教師大使”計劃推介禮後向媒體表示,這項舉措旨在解決校園性騷擾問題,並保護學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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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志在提醒教師,在創作網絡內容時要徵求家長的書面同意,因為我們非常重視兒童的安全。”
她補充,這項準則適用於所有人,而不僅是教師,以確保教師在介紹學生時謹慎行事。
“我相信教育工作者會遵守規定,確保每個人尤其是孩子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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