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24日讯)斗湖电召车司机谋杀案今天在高庭过堂,惟被控谋杀罪的死者前妻和继弟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34岁的女被告努丽玛朱里和30岁的男被告沙达姆基兰,是同父异母的姐弟。根据控状,他们被控于2023年1月13日,晚上7时30分至11时30分之间,在阿拔士路5哩处的一个油棕园内杀害了61岁的努曼巴卡拉杜,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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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和最高40年监禁及不少于12次鞭刑。
此案主控官为法古拉兹阿末沙林副检察司,但今天由副检察司诺妮斯拉阿都拉迪夫代表。努丽玛朱里的代表律师是马克罗赛德,沙达姆基兰的代表律师则是杰沙里。
法官多次参与审理申请退审
两名被告在了解控状后,向高庭法官拿督邓肯西科多表示不认罪。邓肯西科多择定10月18日过堂。
此前,沙巴东部保安指挥区(Esscom)前情报主任拿督末查基等8人被控谋害电召车司机,而当时死者前妻是控方的第23名证人,但她在今年1月25日受召上庭供证时,突然承认在事发当天与前夫争执,并用剪刀刺伤死者,当时只有她与死者在现场。
随着案件出现翻转,主控官凯鲁副检察司告知承审法官邓肯西科多,总检察署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法典第254条文,决定停止对末查基等8人的提控,邓肯西科多随后宣判被告等人无罪释放。
由于邓肯西科多曾参与审理此案,为避免不公正和偏见,他已向东马大法官提交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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