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SRC民事案今日续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一口气做出3项否认——否认SRC国际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是他与SRC之间的纽带、否认他通过聂法依沙下达指示、更否认SRC董事会的每一项决定需要取得他的批准。
他说,SRC董事会每项决定都要通过他批准的指控不实,指这不是财政部长机构(MKD)旗下公司的运作方式,SRC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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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向纳吉和聂法依沙提出的民事诉讼今日续审。在被财长机构全权拥有之前,SRC是一马公司(1MDB)的子公司。
随着起诉方SRC的证人已完成供证,作为答辩方证人的纳吉今日开始供证。在开庭后,71岁的纳吉在拐杖的辅助下,走向证人席,为此案宣誓供证。
他在代表律师法汉的引导下供称,在他与聂法依沙的有限会面中,聂法依沙指董事会通过外部顾问进行必要的审议和尽职调查后,对投资做出决定。
“我当然不会就此事向董事会发出任何指示。”
他说,他没有任何立场对任何MKD公司进行微观管理,包括SRC。
纳吉:聂法依沙玩两面手法
纳吉进一步供称,SRC只是当时参与国家利益相关项目的众多MKD公司之一,他没有理由通过聂法依沙来领导SRC董事会。
他指出,现在看来,聂法依沙可能一直在玩两面手法。
“对我,他(聂法依沙)会坚称事情是由董事会决定的,而对董事会,他则坚称是我对事情做出了指示。
“然而,令我困惑的是,为什么SRC的其他董事,包括丹斯里依斯密都懒得直接和我核实事情 ,而是接受聂法依沙所说的。”
他是,这尤其在与公司的资金有关的事宜上。
“正如我所提到的,依斯密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企业人士,在官联公司的运营方式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他说,依斯密有他的个人电话联络,二人见过很多次,但依斯密不曾询问他有关聂法依沙向董事会声称是他代理人一事。
SRC的代表律师此前在发表开案陈词时指出,纳吉通过操纵SRC,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获得高达40亿令吉贷款。
“纳吉为自己谋取至少1亿2000万美元的财富,并在此过程中给SRC乃至人民造成至少11亿8000万美元的损害和损失。损失正在持续累积。
“SRC将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法庭谕令纳吉应对欺诈行为承担责任,纳吉和聂法依沙有责任支付该公司损失的11亿8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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