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封面头条

|
发布: 6:25pm 25/09/2024

监禁

标杆判决

网暴女网红

监禁

标杆判决

网暴女网红

罗里司机认罪 标杆判决 网暴女网红监1年

封面主文 网暴女网红监1年
依莎早前因网络纠纷,结果遭大批假账号网民留言辱骂,网络霸凌她;她之后一度向警方报案,并强调会抗争到底,但最终不堪心理压力,7月5日选择轻生。(档案照)

(吉隆坡25日讯)因网络霸凌并导致女网红依莎轻生的本地罗里司机,今日在法庭改口承认蓄意侮辱他人贞洁的罪名,被判一年。

这也是法庭针对网络霸凌导致他人受损所作出的,警惕网民必须对自己在社媒与网络上的行为负上全责。

ADVERTISEMENT

40岁的沙迪斯古玛今日在案件过堂时,改口承认有罪。沙迪斯古玛于7月16日面控时,对滥用社交媒体的控状俯首认罪,但否认蓄意侮辱他人贞洁罪名。

封面主文 网暴女网红监1年
依莎早前因网络纠纷,结果遭大批假账号网民留言辱骂,网络霸凌她;她之后一度向警方报案,并强调会抗争到底,但最终不堪心理压力,7月5日选择轻生。(档案照)

法官茜蒂阿米娜在被告承认两项控状后,作出上述判决,判处被告每项控状监禁12个月,刑期从逮捕日(7月10日)算起,同期执行。

在法官未下判前,沙迪斯古玛在被告席内承认自己犯下错误和道歉,并承诺自己不会重犯。

“我错了,我不会重犯,请求法官阁下原谅。”

根据第一项控状,沙迪斯古玛被指于6月30日晚上10时12分,通过社媒“TikTok”使用名为“@dulal_brothers_360”的账号,发表淫秽言论,意图冒犯他人。

他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不当使用网络服务或设备)。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如若重犯,每天可加罚1000令吉。

第二项控状指他于上述同样时间和地点,通过“TikTok”使用上述账号,羞辱依莎的母亲布斯帕(56岁)。

他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罪成者可面临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封面主文 网暴女网红监1年
印裔女网红因网络霸凌自杀后,涉案的女被告莎丽妮莎丽妮仅被罚款100令吉。(档案照)
控方:警示公众勿发淫秽评论

较早前,主控官莫哈末沙比利奥曼副检察司恳请法庭将被告犯下的罪行、公众利益和受害者的权益纳入考量,判处被告监禁。

“被告在TikTok直播过程中,使用淫秽字眼,表明他具有骚扰受害者(拉结丝瓦莉)的不良企图。此外,案情显示,受害者在报警后轻生,且还受到被告的威胁和侮辱。”

他表示,本案应作为公众的警示,在社交媒体上使用淫秽的字眼,可惹来法办重罚。

他也说,在第二项控状中,被告使用明显用于侮辱他人的字眼羞辱布斯帕,因此控方要求处以被告监禁,因为这是适当的。

辩方:被告已悔过求减刑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依兹万在求情时,则要求法庭减至最低刑罚,刑罚同时执行,理由是其当事人是初犯。

他说,沙迪斯古玛的妻子残疾,还有3个孩子需要抚养,而罗里司机的收入,每月仅1500令吉。

“他已悔过,恳请法庭给予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为国家作出贡献。”

【新闻背景】
女网红被网暴轻生2人被诉

原名拉结丝瓦莉的依莎早前因网络纠纷,遭大批假账号网民留言辱骂、网络霸凌她;她一度向警方报案,并强调会抗争到底,但最终不堪心理压力,于7月5日选择轻生。

7月16日,沙迪斯古玛与另一名女被告莎丽妮(福利之家持有人)面控3项控状。沙迪斯古玛当时对滥用社交媒体的控状俯首认罪,但否认蓄意侮辱他人贞洁罪名;莎丽妮则承认蓄意发表粗俗言语罪名。

推事阿伦佐迪随后对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的莎丽妮,判处罚款100令吉。这项罚款金额随即引发争议,通讯部长法米对罚款金额感到失望,认为罚款不会起到太大的威慑作用。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