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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28pm 26/09/2024

煽动

立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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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立場新聞案 2高層1入獄1釋放

港立場新聞案 2高層1入獄1釋放
《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左)中午時分便抵達法庭,林紹桐(右)離開法庭時神情落寞。(香港明報照)

(香港29日綜合電)香港地方法庭週四(26日)針對已停業的網媒《立場新聞》案件宣判量刑,前總編輯鍾沛權監禁21個月,時任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則因健康狀況減刑,讓他無需入獄,當庭釋放。

綜合香港明報、香港01等報道,鍾沛權、林紹桐及立場新聞的註冊母公司被指串謀發佈煽動刊物,今年8月被裁定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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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是香港主權移交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罪的審訊,案件從2022年開審至今近2年。

案件原定於下午2時30分開庭頒下裁決,但法官郭偉健至下午近4時40分才到庭。

辯方向法庭補充涉及林紹桐醫療狀況的資料,包括3份醫療報告,其中一份報告由瑪麗醫院內科部主任撰寫,但法官稱看不懂相關報告。

辯方在求情時說,林紹桐的身體狀況不佳,腎功能只餘下三成,而且林紹桐被捕後,已被拘留313天。

法官不同意辯方指被告誤墮法網,強調煽動罪自1938年已是罪行,法例早已提供相關指引,闡明傳媒工作者可以發佈什麼,不可以發佈什麼,且重點是發佈意圖。

法官強調,立場新聞無疑發佈了很多新聞報道,但不代表不具煽動意圖,並指立場新聞不是“單純的新聞工作者”。

法官指,被告並非執行真正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與政府抗衡,認為判處監禁為唯一合適刑罰。法官以監禁23個月為鍾沛權的量刑起點,同時減刑兩個月,最終判他監禁21個月。

至於林紹桐的判刑,法官以14個月為量刑起點,並因應他的健康狀況進一步減刑,讓他不用即時入獄。

鍾沛權、林紹桐聞判後表現冷靜,林紹桐妻子聞判後流淚。法官另判立場母公司罰款5000港元(約2662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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