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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52pm 26/09/2024

网红传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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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自称“拿督” 网红传教士被控

(全国版) 网红传教士涉嫌自称“拿督”被控
阿末胡桑(左)在诺依曼陪同,办理保外程序。(张洁盈摄)

(加央26日讯)涉嫌自称“拿督”,今早在加央地方法庭被控,不过他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阿末胡桑(34岁)被控于2023年5月4日早上11时30分左右,在玻璃市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组办公室,被查获接受未经马六甲元首承认的勋衔,因此违反2016年徽章与名号(防范不正当使用)(修正)条例第4A(3)条文,并在2017年勋衔相关罪行法令第17条文之下同读,并可在2016年徽章与名号(防范不正当使用)(修正)条例第4A(6)条文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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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25万令吉,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1年或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加央第二地庭法官莎丽法诺拉芝达谕令阿末胡桑以2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并且每个月1日必须到邻近警局报到,案展10月28日过堂。

阿末胡桑今早约8时40分到加央法庭后,发现媒体在守候,刻意避开媒体,从其他通道走入法庭,在提控程序后,媒体分头行事,在不同的通道守候,最后阿末胡桑在完成保外程序,由律师诺依曼及家属陪同步出法庭。

此案主控官是莫哈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及傅肄婷副检察司,被告辩护律师为诺依曼及诺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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