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供称,他在大马伊斯兰银行开设尾号为“694”的户头,是作为企业社会责任(CSR)用途,而非私人户头。
SRC向纳吉和SRC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提出的民事诉讼今日续审,作为答辩方证人的纳吉今日继续供证,并确认SRC代表律师林志伟出示志期2012年1月14日的“694”户头的银行结单,指该户头并非真正的私人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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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户头代码名称
71岁的纳吉表示,有关户头是在他的名下,但这是CSR户头,并非私人户头。
纳吉是于2011年1月13日,在大马伊斯兰银行开设上述尾号为“694”的往来户头。他也确认,上述户头的代码名称为“AmPrivate Banking-MR”。
纳吉也确认,他位于大使路的住所是私人住所。
他同意林志伟所指,即在2012年1月3日,有大约7000万美元的资金汇入上述户头。
林志伟接着向纳吉确认,上述“694”户头在2012年1月3日收到汇款,也就是距离SRC在2011年8月29日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获得20亿令吉贷款后的大约4个月5天。
纳吉表示,这只是一个时间线,与SRC无关。
林志伟进一步指:“你(纳吉)并没出示任何文件或证据,以说明在2012年1月3日汇入‘694’户头的7000万美元,与SRC或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无关。”
称没管理户头未问资金来源
纳吉表示,他会出示相关的文件。
他也说,他没有询问上述7000万美元资金的来源,是因为他没有管理户头。
此外,纳吉供称,由于本身当时对SRC的管理层和董事会有信心,因此没对SRC向公务员退休积金局提出的贷款申请,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
他指基于管理层和董事会是由专业人士组成,会做必要的事情,确保有关贷款的使用是有效益的,因此他当时相信SRC有能力偿还贷款。
不认为SRC申贷审批异常快
纳吉进一步供称,他不认为SRC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申请贷款,审批速度异常快。
他同意林志伟所指,很明显的,如果没有获得政府担保,SRC不会获得贷款。
他也同意林志伟所指,如果没有财政部在2011年8月26日发出的政府担保信,公务员退休基金局不会向SRC发出首笔20亿令吉贷款。
在被财长机构全权拥有之前,SRC是一马公司(1MDB)的子公司。
SRC分别在2011年8月26日及2012年3月27日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20亿令吉,总数40亿令吉。
SRC的代表律师此前在发表开案陈词时指出,纳吉通过操纵SRC,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获得高达40亿令吉贷款。
“纳吉为自己谋取至少1亿2000万美元的财富,并在此过程中给SRC乃至人民造成至少11亿8000万美元的损害和损失。损失正在持续累积。
“SRC将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法庭谕令纳吉应对欺诈行为承担责任,纳吉和聂法依沙有责任支付该公司损失的11亿8000万美元。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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