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6日訊)酒店入住和退房時間的課題引起熱議,大馬旅遊局副主席拿督楊順興解釋,現有酒店業是完全市場化的行業,政府不可能對具體的入住和退房時間做硬性規定,這也符合當下自由市場的思路,因為酒店不屬於“管制物品”。
但他說明,大馬旅遊部或旅遊局有官方渠道或投訴機制,供遊客反饋類似問題。當局將會針對不同個案進行調查,以瞭解投訴是否合法或者合理,政府將開明聆聽各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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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民聲稱一些酒店已將入住時間推遲到下午4時,退房時間提前到上午11時,讓他無法接受並揚言抵制後,此事引起熱議。
楊順興今日在臉書貼文解釋,目前並沒有法律規定酒店的入住與退房時間,主要看個別酒店管理政策,而酒店業有一套生態體系。
須預先通知客人時間
“主要是客人訂房前,必須預先被通知入住/退房,或者知道入住/退房的時間,消費者有權做出選擇,決定是否要選擇該酒店。”
他補充,國內各酒店目前的入住與退房時間等,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行業規定,但我國大多參照國外酒店的管理模式,約定俗成了行業慣例,每家酒店會根據本身的情況,有不同的做法。
“政府不可能針對酒店的入住與退房時間做出硬性的統一規定,這對行業不好,對顧客也不好。完全是你情我願,自由選擇。”
他補充,個別酒店針對入住與退房時間作出不一樣的設定,這也是酒店同業之間的競爭條件,同時,各區不同酒店有本身的條件,如考量入住率和人手,以此做出不一樣的規定。
“我們要明白,酒店的入住/退房的時間,還是以酒店管理和營運為準,主要是酒店需要時間打掃和整理房間。”
至於酒店對入住時間作出限制,楊順興解釋,如果客人凌晨入住的話,已經使用這個功能,而酒店需要承擔清潔、人力服務等成本。
“理論上,似乎12時到12時才算一天,但酒店主要功能是夜間住宿,所以酒店不按天算,而是按間/夜來算。一般客人上午早點到,第二天中午12時之後晚一點退房,酒店也不會多收錢。如果客人晚上入住,第二天按時退房,酒店也不會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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