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副部長古拉指出,截至昨日的數據,共有835名囚犯通過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的檢討程序,成功逃過死刑。
他指出,隨著該法令生效後,聯邦法院被賦予權限,共檢討了1020名囚犯的死刑和無期徒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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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另有115名被判無期徒刑的囚犯,也在經過檢討程序後,獲改判有期徒刑。
“這項法律改變了950人的生活,體現昌明政府對法律改革和公義的承諾。”
法律專業法修正料10月呈國會
他也提到,法律專業法令的修正案將於10月提呈國會,並希望該修正案能在12月三讀通過。
他指出,在上一次國會會議中,許多國會議員提出有關法律專業資格鑑定局成員的資格和能力問題,以及如何改進該局的工作。
“其中,法律專業資格鑑定局提高了考試費用,並接受了這項決定,但隨後我們發現,該局資金有數百萬令吉,實際上並沒有增加費用的必要。
“這些都是我們正在研究的要素,同時也會將相關報告提呈國會,若可以的話,希望能夠在國會進行辯論。”
他今日在律師公會民法和法律改革委員會舉辦的“馬來西亞法律改革論壇”上致詞時,如是表示。
瓦茲爾:適時設法律改革委會
聯邦法院法官拿督瓦茲爾則強調成立法律改革委員會的重要性,以探討包括時效法在內的現行法律是否適用於我國情況。
“關於成立法律改革委員會的第一份草案於2001年提呈給政府,當時我還是律師公會的成員,參與草案的呈交工作。如今,已過去23年,我仍然在這裡談論此問題,改革進展得非常緩慢,但我們必須堅持下去。”
他認為,是時候讓法律改革委員會審視時效法,正如不久前英國的實行舉措,對時效法進行檢討。
他引述遭人以偽造地契出售土地的泰國婦女溫宋一案,當年作為該案的承審法官,他對起訴人的處境表示同情。
“然而,無論我的同情心如何,我都必須依據現行法律行事。目前的訴訟時效法非常嚴格和僵化,並沒有給予法官酌情延長時間的空間。”
拉馬潔旺:設法律改革委會檢討法律
律師公會民法和法律改革委員會聯合主席拉馬潔旺也說,我國有必要設立獨立性質的法律改革委員會,以便能全面對我國的法律進行檢討。
“律師公會已準備草案,我們願意與政府合作,以成立法律改革委員會。”
他認為,我國應該效仿斐濟、瓦努阿圖和所羅門群島等國家,這些國家規模雖小,但都設有法律改革委員會。
蒙女家屬索償案須重召26證人
此外,瓦茲爾也提到本身曾經審理的另一宗案件,即蒙古女郎阿旦杜雅家屬向政府索償案。
他說,根據1950年證據法令第43條文,拒絕其他法庭的案件裁決被引用在後續的訴訟,因此該民事案需要重新傳召26名證人,證明阿旦杜雅被殺害的主張。
他認為,如果我國設有委員會研究有關法律,可以讓司法行政更加有效率。
2022年12月16日,當時作為高庭法官審理此案的瓦茲爾批准阿旦杜雅家屬的訴訟申請,諭令2名前特警阿茲拉警長和西魯伍長、政治分析員阿都拉薩巴京達和大馬政府共同向起訴人賠償500萬令吉的普通賠償、加重賠償和懲戒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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