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28日综合电)台湾彰化县一名私人幼儿园女教师,今年2月间因收到卡债催讨通知,恰好教室内一名4岁男童正在找书包,她竟然怒气爆发,将一个装著2本课本、水壶、餐袋与餐盒的书包砸向男童,导致男童脸部受伤,眼睛差点瞎掉。
女教师当庭认罪,辩称当天因收到新台币40万元(约5.2万令吉)的信用卡催缴通知,情绪失控才发生此事,法官审酌被告为幼儿园的老师,本应保护、照料班上学童,但却因个人债务问题而未能控制情绪,以重量不轻的书包砸向年仅4岁男童,造成伤害,但因未能取得家属谅解,至今未能与被害人、提告人达成调解或赔偿损失,并考量被告有窃盗前科,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判处4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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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的妈妈26日在主交平台发文控诉判罚太轻,如今儿子心里已有阴影,睡觉时会突然喊“老师不要打我”,事过几个月眼睛周遭还有伤疤,险些便失明,如此过火行为竟然只判监4个月。
她表示,当时她接到老师电话,称因为儿子在闹脾气,老师一时生气而不小心弄伤小孩,眼睛下面有点“小擦伤”,结果她看到儿子时,被脸上严重的伤势吓到说不出话。
她说,她看了教室监视器画面,女教师先拿课本拍打2名小朋友的后脑勺,然后走过去拿书包大力砸在她儿子脸上,儿子倒地不起,老师并未理会,而是转身继续打另外2名小朋友,过了约3分钟才走回去看她儿子的伤势。
网友们纷纷留言挞伐老师的行为,认为因个人情绪欠佳便打小孩完全没资格当老师、“没爱心就算了,还有窃盗前科,这种人还能当老师”。
彰化县政府教育处表示,该女将2年不得聘任、任用或进用为教保服务人员,并公布行为姓名及机构名称,幼儿园负责人已被罚款新台币3万元(约3915令吉)。(ETtoday新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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