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訊)大馬漁業局正在全面修訂1985年漁業法令(317法令),以更好規範水產養殖活動和生物安全控制,確保國家資源獲得持續保護。
漁業局總監拿督阿南接受馬新社訪問時說,這涉及整個漁業的修訂案,預計在10月7日至12月5日國會下議院開會期間提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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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修訂案建議是考慮到非法、不受管制和未報告的捕撈(IUU)、海洋保護區、水產養殖、生物安全、擴展和漁業影響評估(FIA)等因素。”
在今年4月24日,內閣會議原則上批准有關修訂漁業法令的內閣備忘錄。
在執法遏制非法漁業活動方面,阿南說,打擊IUU活動是需要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合作與同意,才能有效應對。
他說,漁業局領導全國IUU主委會及IUU工作委員會,與沙巴漁業局、馬來西亞海事執法局、水警等執法機構合作。
“馬來西亞也無法倖免於本地及外國漁船IUU活動威脅。IUU是複雜且多層面問題,必須通過多管齊下方式有策略處理,這也使我們回到根本,加強監控活動。”
新科技推廣可持續水產養殖
阿南提到,今年以來,共有510宗違反1985年漁業法令案件而被捕,涉及總值35萬5584令吉,其中28萬321令吉來自罰款。
他說,漁業局扮演重要角色推動水產養殖業發展,特別是海水養殖,以實現藍色經濟目標。
他說,漁業局積極開展漁業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計劃,確保國家海域魚類資源的可持續性,包括法令及規定執法禁止IUU活動。
此外,阿南說,漁業局通過研究和科技發展,推廣可持續水產養殖實踐,包括引入更加環保的水產養殖科技,減少對生態系統的影響,並提高產品的質量和安全。
“在海洋保護區管理方面,漁業局與多個機構和社區合作,共同管理和保護海洋保護區。這努力旨在保護海洋生物多樣化、重要棲息地和重要魚類繁殖區。”
他補充,作為對藍色經濟的承諾,漁業局也參與提高塑料廢棄物對海洋生態系統危害的醒覺運動,涉及漁民和當地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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