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30日讯)7名抗议者在美国驻马大使馆前集会,遭警方以非法集会罪名逮捕,捍卫自由律师团首席协调员再益马烈强烈谴责警方的逮捕行为,呼吁警方立即释放他们。
“逮捕行动其实违反了宪法赋予人民的集会自由,警方应立即无条件释放他们。”
ADVERTISEMENT
这7名抗议者是于今晨,在美国大使馆前针对美国在黎巴嫩、加沙战争中的“同谋”行为表达抗议而被逮捕。
7名抗议者被带往旺沙玛珠警局,目前仍被拘留中。
旺沙玛珠警局局长莫哈末拉金表示,逮捕这些抗议者的理由是因参与非法集会。
再益马烈:不存在“非法集会”
再益马烈指出,根据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并不存在“非法集会”这一说法,警方无权宣布集会是非法的,更无权逮捕参与公共集会的民众。
“‘非法集会’的概念在修订1967年警察法令后已被废除,警方和政府难道对此毫不知情?”
他说,联邦宪法第10(1)(b)条款赋予所有公民不持械和平集会的自由,因此公共集会不能被称为“非法”,可见警方的逮捕行动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并且违法的。
“全世界都在抗议以色列对巴勒斯坦的种族灭绝行为。在马来西亚,抗议者却因此被非法拘留,这实在令人震惊。”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