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30日訊)檳城著名商人拿督黃家業否認在威南新邦安拔開設一家戒毒中心,他表示僅是被要求擔任顧問一職,他也否認他曾使用PVC塑料管虐打戒毒者。
他說,這家戒毒中心是由蔡慶達(譯音)和林泳春(譯音)所開設,2人曾是吸毒者,也曾在雪蘭莪州有過經營戒毒中心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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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是在這2人要求下,受委顧問一職,而且是在不受薪下出任該職位。他不僅沒有領取薪水,還出資4萬令吉協助裝修該中心。
黃家業於2022年涉嫌開設戒毒中心、涉嫌虐打戒毒者被捕。同年11月,他在2007年反人口販賣及反販運移民第12條文下被控上庭。他當時不認罪,獲准以3萬令吉保釋。
沒幹預中心行政營運
他今日上庭自辯,當被其代表律師黃鈺焙詢問,有關其任中心顧問的職務時,他回答說,他只向中心內的住戶發表激勵演講,沒插手干預中心的行政和營運事務。
他說,在蔡慶達和林泳春的告知下,他才知道他們已被列入“黑名單”,無法在公司委員會註冊以及開設銀行戶頭,為此,在其職員蔡麗芬(譯音)同意下,該中心是註冊在後者名下。
他也否認曾在位於吉打律,由其妻子經營的商業店屋樓上,使用PVC塑料管虐打在該處接受培訓的戒毒者劉依盈(譯音)。
他也否認本身曾禁錮劉依盈,對方可自由外出,包括出席喪禮、婚宴、佛廟,和騎摩托車去買菸、理髮等。
他說,平常他會向劉依盈以客套的方式噓寒問暖,兩人沒起過爭執,關係只屬一般。
當他向被主控官李潤強詢及,在沒有任何恩怨或爭執的情況下,後者不可能捏造事件發生時,他則回應不認同。
“連掃地都不會”
沒承諾僱用劉依盈
此外,劉依盈的姐姐劉子泳(譯音)指黃家業曾向劉依盈及她們的母親承諾,將在劉依盈成功戒毒後發薪資給對方,主控官李潤強詢及此事時,黃家業表示這說法不實,他不認同這說法。
他說,儘管該戒毒中心曾承諾,會安排戒毒者從事洗車、安裝冷氣等工作,而工作場所的僱主每月將付1500至2000令吉薪水,惟劉依盈卻什麼都不會做,就連掃地都不會。
他說,劉依盈是被家人安排進入戒毒中心,主要是參與培訓而不是去工作,以便學習自力更生、掌握生活技能,以恢復正常人生活。
他也說,在劉依盈入住該中心時,其家人每月繳付1600令吉費用,此費用是充作入住、膳食及資助中心的營運等用途。
黃家業今日在太太與員工陪同下出庭自辯。承審法官是馬茲迪。這起案件將於10月7日(星期一)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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