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烏魯地南警局襲擊案嫌犯的母親,因未能提供與恐怖主義意識形態相關的罪案信息,今日在高庭被控,被告不認罪。
被告羅斯娜(59歲)被控於2017年4月至2024年5月17日期間,在柔佛州新山甘榜雙溪地南涉嫌上述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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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事法典第130M條文,一旦罪成,可判處不超過7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副檢察司亞茲德慕斯塔金向承審高庭法官拿督諾琳巴達魯丁表示,被告在新山地庭受審時曾有代表律師。
“不過,檢方接到通知,被告代表律師因沒有提前收到今日庭審通知,因此今日未能出庭。”
23日過堂
他也向法庭申請把案件轉移至拿督阿茲哈阿都哈密承審的高庭,並與案件的其他相關被控者合併審理,相關案件定於10月23日過堂。
諾琳巴達魯丁擇定此案於11月12日進行此案案件管理。
6月19日,新加坡籍的羅斯娜與她的丈夫及三個孩子在柔佛州新山地庭被控涉嫌恐怖主義相關罪行。
柔佛州烏魯地南警局於今年5月17日約凌晨2時30分遭到襲擊,這起襲擊事件導致2名警員死亡1名警員受傷,警方相信事件與伊斯蘭祈禱團恐怖分子餘黨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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