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社险机构新的雇员投保薪金顶限从每月5000令吉提高至6000令吉,即日生效。
该机构文告说,预计全国约150万雇员(或占社险机构缴纳者的15.5%)受惠,包括本地员工和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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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从10月1日起,根据雇员社会安全法令第三附表和就业保险计划法令第二附表阐述的缴纳款项,将适用于月薪超过5000令吉和6000令吉的雇员,因此雇主今天起应该按照新的薪资顶限缴纳社险。
“促请雇主在各自雇员的工资报表和薪资单中记录缴纳扣除款项,以作记录,供社险机构检查。”
文告补充,随着1969年雇员社会安全法令(4法令)和2017年就业保险计划法令(800法令)经过修正后,雇员投保薪金顶限从每月5000令吉提高至每月6000令吉。
文告指出,增加薪资保险限额的举措惠及月薪超过5000令吉的雇员,雇员现有福利比重增加至20.2%。
“这些福利包括雇员社会安全法令下的暂时丧失能力福利、永久丧失能力福利、遗属福利、残疾退休养老金和遗属抚恤金;以及在就业保险计划法令下的求职津贴、收入减少津贴和提前重聘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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