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聾人電召車司機黃榮強遭警員揮拳案至今未有進展,馬來顯要組織(G25)今日再為該名司機發聲,要求總檢察署迅速採取行動處理此案,並表明反對濫用權力的立場。
G25在文告中指出,總檢察長必須定期向民眾提供案件進展的最新詳情,以對警員採取迅速行動起著威懾作用,防止其他執法人員認為他們可以輕易逃避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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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保持沉默。”
G25說,總檢察長必須作出保證,國人將受到保護及不會受到執法人員的侵害。
若不提控應解釋理據
G25指出,倘若總檢察長不打算對相關警員提起法律訴訟,那他必須向民眾解釋理據,以消除民眾對政府的負面看法。
G25響應人權委員會於8月16日和9月21日發表的聲明,即援引刑事法典第 323 條文(蓄意傷人),加速這起案件的刑事訴訟。
“任何拖延處理案件的舉止,都會削弱民眾對法律機構和法治的信心。”
G25說,執法人員有責任保護每個人的權利,包括殘疾人士在內。
G25表示,任何濫用權力的行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這違反憲法和國際人權標準。
G25指出,根據聯邦憲法第8條文闡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所有公共機構,包括警察和總檢察署必須嚴格遵守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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