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2日讯)孟加拉籍清洁工人因涉嫌虐猫,即骑着摩托车拴着猫后强行拖曳,因此于今早被控上地庭;惟他不认罪。
现年41岁的莫诺铎斯,作为接传票人(OKS)被控于去年9月7日,与另一人骑着摩托车,残忍地利用皮带拴着一只猫并将它拖着走,造成猫咪被虐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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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莫诺铎斯的行为已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谋)同读。
一旦罪成,虐待动物者可面对最低2万令吉或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
代表雪州兽医服务局的主控官莫哈末沙菲立建议,接传票人以一人担保加2万令吉保外,而且必须将国际护照呈交给法庭保管。
不过,代表接传票人的律师拉基亚则恳求降低保释金,皆因当事人只有1500令吉的薪资,却需要供养远在祖籍国的家庭。
他也说,当事人在大马并没任何直系亲属可帮助筹足保释金。
“况且,当事人的护照已准备提交上去,并且从调查开始就充分配合;当事人不会逃逸。因此,我希望法庭能将保释金降到合理范围。”
每月到临近警局报到
地庭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裁定莫诺铎斯以1万3000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而且需呈交国际护照给法庭,并且还要每月到临近警局报到,直到案件了结为止。
同时,地庭也择定此案于11月4日过堂。
另外,法庭也允准主控官提出申请,发出逮捕令给另一名理应与莫诺铎斯被控的外籍人士,但这名接传票人却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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