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訊)環境局總監拿督旺阿都拉迪說,單在去年,受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管轄的汙染源就高達3499萬3477個,但只有32萬3363個得以展開調查。
他說,環境局由於人手短缺而無法展開更多的調查,該局目前只有1122名執法人員,因此,該局已向公共服務局要求增加3000名人手來應付環境汙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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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計算提人手申請
“我們是根據計算才提出的申請,而不是信口開河,由於涉及的範圍廣泛,包括需要實地調查,因此,需要足夠的人手來進行環境保護工作。”
他說,環境局需確保涵蓋工業、非工業、發展計劃和汽車排放的89項條文、18條規和15條指令及2條規則都獲得遵循。
他是今日在媒體彙報會上,如是指出。出席者還有副總監(行動)諾哈芝尼、評估組主任羅布瑪和策略通訊組主任雅祖莉。
他也說,該局在去年也總共接獲541份環境影響評估報告(EIA),其中90%或487份是第一附表的活動,10%或54份為第二附表管轄的活動。
旺阿都拉迪也說,在去年的EIA報告中,雪蘭莪州以90份(18.5%)高居榜首,其次是吉蘭丹59份(12.1%)和彭亨56份(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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