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訊)上訴庭三司今日以二對一的決定駁回一名原住民女性試圖廢除其改信伊斯蘭的上訴。
拿督仄莫哈末魯茲瑪和拿督阿扎哈里卡馬持多數意見,而拿督黃建強(譯音)則持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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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強的反對意見未在法庭上宣讀,不過他表示稍後將向相關各方提供其判決理由。
在今天通過線上宣佈的多數判決中,阿扎哈里表示,鑑於這是一起放棄宗教信仰的案件,伊斯蘭法庭是確定這名31歲女性宗教身分的適當場所。
他說,上訴人的改宗教記錄在其母親的改宗教證書上,註明為“伊斯蘭與母親一起”。
“原告(上訴人)在所有相關時間都由母親監護,母親獨自撫養她長大。”
合理推斷與母一同改教
阿扎哈里表示,可以合理推斷,當母親在1995年信奉伊斯蘭時,也決定讓她的孩子(上訴人)一同改教。
他指出,上訴人的生父雖然沒有與母親結婚,但也是穆斯林。
上訴庭認為,由於上訴人的父親是穆斯林,因而被視為同意其改教。
這名來自查貢部落的上訴人此前對高庭的裁決提出上訴。高庭於去年2月22日駁回了她的申請,拒絕宣佈她不是穆斯林的聲明。
她聲稱,她在兩歲時被母親改為穆斯林。
她表示,作為原住民,她有權利實踐和信奉自己的精神和文化信仰。
在她對彭亨州伊斯蘭宗教與馬來習俗理事會及彭亨州政府提出的原始傳票中,她聲稱自己從未信奉伊斯蘭,也沒有在1995年11月14日兩歲時誦讀“清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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