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4日综合电)台湾一名刘姓男子因劫财劫色并用铁锤杀害退休女教师,一审至更三审5度被判死。然而更四审认定被告干案是随机偶发,不符“情节最重大之罪”,改判无期徒刑,最高法院周五驳回上诉。
受害女教师丈夫对中央社表示,他们被此案折磨了近10年,最后却判无期,对司法和政府深感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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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2014年12月刘男因不满与女友分手,骑摩托车四处找不到人后,在高雄市左营区发现一名刚买菜准备驾车离去的退休女教师,便升起抢车意图。他趁女教师上车时,持铁锤重击她的头部,导致她瘫坐车内。刘男发现女教师有苏醒迹象时,再度持铁锤重击她头部。
由于女教师车辆有暗锁装置,刘男无法将车开走,怒而搜刮女教师皮包内新台币2000元,并性侵女教师后离去,最终女教师因头部伤口大量失血身亡。
一审高雄地方法院依强盗杀人罪判处死刑,二审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维持原判。最高法院曾3度撤销判决,发回更审,但更一审至更三审仍判处刘男死刑。上诉至最高法院后,第4度撤销判决,发回更审。
高雄高分院更四审认为,刘男强盗杀人犯行仅有其单一自白,缺乏补强证据,难认他在第一次持铁锤攻击时便有杀人的直接意图;另外,刘男犯行属随机偶发,无证据显示他事先计划或针对被害人下手,不符合“情节最重大之罪”。
更四审指出,刘男经精神鉴定及量刑前评估,不排除有更生改善的可能,因此撤销死刑判决,改判无期徒刑。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更四审判决无违误,驳回上诉,刘男判处无期徒刑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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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灵再也22日讯)3年前涉嫌杀害大马女大生蔡紫萱的台湾男子陈柏谚,近日获台湾最高法院从无期徒刑改判监禁18年10月,死者好友直斥这个判决令人难以接受,甚至觉得荒谬。
死者蔡紫萱的一名好友在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说,无论是身为朋友,或是对案件稍有了解的民众,相信都难以接受本次的判决。
“如果说是盗窃,那真的可以给予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但这是杀人,律师说的话真的让人无法苟同,难道凶手要杀很多人,才能相信他不可教化吗?”
她质问,若是凶手在18年刑期届满获释后再犯,届时律师及法官是否应承担责任?

杀人应判死刑或终身监
“真的很可怜,一条鲜活的生命被坏人终结了,但坏人却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报应;即便没有判死刑,终身关在牢笼里失去自由,才是他应该得到的。”
陈柏谚于2022年10月13日因金钱纠纷,在台北士林租屋处掐死蔡紫萱后企图自杀但获救,进而揭发这起案件,引起社会哗然。
台湾士林地检署依杀人罪起诉陈柏谚,高等法院在去年一及二审皆维持无期徒刑判决,但最高法院却在本月初撤销发回更审,并在20日的更一审中认定案件不符判决死刑或无期徒刑要件,并在基于自首的条件下予以减刑,判处18年10月监禁,可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在更一审审理期间,被告律师曾以当地一宗轮胎店遭人纵火烧死8条人命为例,指该案嫌犯自首后被判处无期徒刑,惟陈男仅杀害一人且同样自首,却同样被判无期徒刑,认为判刑不公。
死者家属得悉更一审结果后极为不满意,并通过委托律师杨敏宏请求检察官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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