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4日訊)政府首席秘書丹斯里山蘇阿茲裡提醒所有公務員,在沒有取得相關部門或機構的授權下,不得發表任何公開聲明,包括通過社交媒體。
公共服務局今日在臉書專頁發文指出,山蘇阿茲裡在2024年首相署管理會議上提醒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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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指出,一旦被定罪及違反任何現行規定,相關公務員將面臨紀律處分。
有關貼文還分享了相關信息,包括解釋公務員不得以口頭或書面形式發表可能損害政府在任何問題上的政策、計劃或決定,或可能使政府蒙羞或名譽受損的公開聲明。
貼文指出,1993年公務員條例(行為與紀律)第19(1)條文及第19(2)條文,明確規定了有關此事的禁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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