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5日綜合電)日本東京都議會週五通過全日本首個防止“奧客”口出惡言,或對店員提出無理要求的“防止顧客騷擾條例”,預計2025年4月正式實施。
《日本經濟新聞》和《朝日新聞》報道,條例將“顧客騷擾”定義為顧客對員工的極端滋擾行為、損害工作環境的行為等。條例不僅要求顧客注意言行舉止,還規定企業有義務“盡力採取必要且適當的措施”,防範顧客騷擾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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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本國內最大產業工會組織UA ZENSEN針對3.3萬名服務業從業人員的問卷調查,截至今年3月的數據顯示,過去2年內曾受顧客騷擾的受訪者比例高達46.8%;令人印象深刻的騷擾行為包括惡語相向、威嚇脅迫等。
具體事例包括“冬天被迫在寒冷的室外,向顧客道歉2小時以上”、“被顧客丟信用卡,並遭到辱罵”,還有“顧客試圖毆打或開車撞人”等。
須接受心理治療
遭受騷擾的員工當中,50.5%表示“持續感到不快和不適”,有些人因此失眠,必須接受心理治療。這也是部分員工退休或辭職的原因之一。
東京都一家超市的47歲男性副店長經歷過誇張的顧客騷擾事件。當時有顧客投訴“從超市購買的豆腐腐壞了”;為確認商品狀態和收據,他親自前往從超市搭電車要30分鐘的顧客家中,瞭解情況後發現,顧客購買豆腐後,已經放了超過兩週。
他雖然心想:“放這么久了,腐壞也是理所當然吧……”但因為職位關係,沒辦法表現出不滿,必須保持低姿態。結果,顧客竟然要求他當場“土下座”(下跪)道歉。
此外,這名副店長還遇過酒醉顧客的暴力,眼鏡被打壞,甚至遇過顧客朝他丟購物籃等。他表示:“以前根本沒有‘顧客騷擾’的概念。很多員工只能忍氣吞聲。”
規範對象也包括民眾
“防止顧客騷擾條例”規範對象不僅是到商店消費的顧客,也包括前往政府機構辦事的民眾。
在區役所保險業務窗口工作的一名女性員工曾被民眾怒罵:“你想讓我去死嗎?你自己去死吧。”還有職員在處理問題時碰到困難,被民眾怒罵:“連這種事情都不懂嗎?叫區長過來。”
這名員工表示:“針對公務員,不少人認為‘我繳交了稅金,想說什么都可以’。但我們也是人,希望他們能明白這一點。”
雖然顧客騷擾行為在各行各業並不少見,但與性騷擾或職權騷擾等不同,過去沒有針對顧客騷擾的明確定義,或是必須保護員工的明確法律規定。
由於沒有相關條例,就不容易對顧客採取強硬態度,工會於是強烈要求行政部門採取對策。為此,東京都政府去年10月成立由工會、工商組織、東京都政府官員與專家組成的研究小組,商討應對措施,並推動相關條例通過。
設勞動政策審議會推動法律
除了東京都之外,三重縣、埼玉縣、北海道等地方政府也努力推動制定防止顧客騷擾條例。國家層級方面,由日本勞資雙方組成的“勞動政策審議會”正推動相關法律的討論。
這項條例能否促使企業提升保護員工的措施,將成為未來關注焦點。根據東京商工調查公司8月實施的問卷調查,5651家答覆問卷的公司中,71.5%表示針對顧客騷擾沒有采取特別對策;僅少部分公司表示有設立相關窗口、設置錄音錄影設備,以及發放如何因應的手冊等。
東京都政府將在條例實施同時,提供具體參考措施,包括設立員工諮詢窗口、製作應對顧客的手冊、完善培訓系統等,並列出顧客騷擾行為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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