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魏家祥強調,拉曼大學(優大)和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不能被區分為兩個個別的單位,因此被追討欠稅是不合理的。
也是優大理事會成員的他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將會等待首相兼財政部長拿督斯里安華回國後繼續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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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目前只有首相兼財長有權力撤銷罰單並推翻內陸稅收局的決定。
“我們期待首相以他的政治智慧來解決這個問題。”
優大擁有者是基金會
魏家祥表示,根據1996年私立教育機構法令(555法令),大學的成立必須以私人有限公司或基金會的名義來進行,因此不能把優大和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區分為個別的單位。
“因此,在法律上,優大並不是一個法律實體(legal entity),註冊文件上也清楚表明優大的擁有者是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
他說,二十多年來,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運作的唯一業務就是辦大學,而這個大學只有一家,那就是優大。
“2002年,當政府給我們(大學成立)批准信函時,寫的非常清楚,給的是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可以去辦大學,大學的名字叫做拉曼大學。
“我們在2003年要求免稅,並在1967年所得稅法令44(6)條文下,獲得免稅地位,也就是說這家非營利組織是不需要徵稅的,因為我們辦的是公家的事業,教育並不是以盈利為主導。”
依法創辦管理優大
魏家祥強調,優大的成立和管理都是依據法律來執行。
因此,他表示,無法苟同內陸稅收局認為上述兩者是兩個個別單位並向優大追稅的行為。
他指出,隨著當局此前將繳稅期限延長至9月30日,他們原本希望這件事可以在9月30日之前解決,但可能當局內部還有一些事情需要時間處理,因此他們願意等。
他重申,他們已經兩次上書給首相,整個過程都採取主動行動來試圖解決問題,“我們已經做完該做的事,叫我們開會時我們也一點都不敢怠慢。”
他指出,優大將繼續給予財政部配合,並希望首相能夠在儘快的時間內作出一個明智的決定,因為這關乎我們國家的教育。
基金會沒主席財政
針對內陸稅收局指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犯下的錯誤包括公司秘書無權簽署稽查文件,而是必須由主席和財政來簽署,魏家祥指出,基金會實際上是沒有主席和財政的,公司秘書就是獲得董事部授權的人。
他也強調,他們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的目的並不是要爭吵,而是要解決問題。
抨某些“長官”發言不當
魏家祥也批評昨日針對優大被追討欠稅一事發表言論的某些“長官”。
“昨天我看到一些長官說了一些話,說優大沒有免稅,而是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有免稅,你查了我20多年,賬目交給你20多年,這些是白讀的嗎?”
他指出,所有會計師在查看了相關賬目後都說他們做的事情符合法規。
“沒有所謂的優大跟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當作兩碼子的事。
“如果你說,這一點是這個政府所要修改的,那你根據程序,但你同樣地也要告訴我們,原來的怎麼樣。你總不能丟了一個新的政策,然後就要罰款我8300萬(令吉)。”
他指出,有別於政府大學,私立大學必須有一個擁有者,因此依照現有法律,優大必須有一個擁有者。
他說,如果政府要修改這項政策,就必須到國會去修法,不能用一個指南就把它改掉,這樣的話會讓人無所適從,“這些原有的……20多年前已經設立下來的,他們該何去何從?”
批文章程獲批後不作數
他也表示,他們的批文是來自內陸稅收局,章程也一直都獲得了該局的批准,但為什麼現在卻都不作數?
“我們的批文本身就是由他們發出來的,章程也是你批的……那既然你批了,今天你告訴我那個不算……那為什麼每一次我交賬目上來的時候,你看了我的賬目,而且你給了我清單?那個也是同樣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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