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6日訊)聯邦土地統一及復興局(FELCRA)前財務高級官員沙峇力峇哈倫遭謀殺案中,一名律師指嫌犯已向警方招認作案,基於此自白,警方已具備將嫌犯提控上庭的依據。
不過,律師賀莫斯米迪亞布特拉說,在法庭上,被提控者還是可以改供詞拒絕認罪,因此警方需要收集更多有利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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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莫斯對《大都會日報》說,只要一日未控,嫌犯就有可能改變口供,拒絕承認犯罪,因此在法庭上的供詞才是最重要。
“予我而言,即便是警方已有了嫌犯招認作案的供詞,但控方還是會要求調查官提供更多證據。”
沙峇力峇哈倫9月3日晚上獨自駕車外出後失聯,其銀行款項於4日及5日被人轉移。其離奇失蹤事故,經媒體報道後驚動全國,吉打州總警長拿督費索9月27日證實,警方逮捕兩名年齡分別為26歲和38歲的本地男嫌犯後,展開搜尋死者行動。
嫌犯向警方承認用膠帶封嘴綁手,將沙峇力峇哈倫拋入巴東得臘河中。吉打警方較後證實,沙峇力峇哈倫是遭到劫財殺害。
如今搜尋行動已停止,但沙峇力的遺體仍未尋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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