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由于上诉记录不完整,为避免案件日后出现权利被剥夺的情况,高庭展延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侮辱马大前校长罪成及罚款5000令吉上诉案至11月7日进行案件管理,以取得完整的上诉记录。
高庭此前择定今日分别聆审黄彦铬针对罪成和刑罚判决提出的上诉,以及控方针对刑罚提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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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辩双方皆上诉
推事庭是在2022年4月5日宣判黄彦铬表罪成立。经过多日的审讯及自辩环节后,推事庭于去年10月9日裁定黄彦铬罪名成立,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3个月代替。
黄彦铬针对推事庭的判决提出上诉,要求推翻罪成的判决及取消罚款;控方则针对刑罚提出上诉,要求法庭向黄彦铬施予更严厉的刑罚。
在今日开庭后,承审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询问控方,此案控方举证阶段及自辩阶段是什么裁决。
主控官哈斯琳达副检察司回答,指上诉记录没提到上述阶段的裁决。
上诉记录一般上涵盖审讯的文件,当中包括审讯记录、物证、庭令和书面判词等。
此案于2021年5月6日在推事庭开审,由推事法莉达审理。由于法莉达被调职,因此,此案随后由另一名推事伊莉玛丽斯卡接手审理。
由于上诉记录不完整,莫哈末贾米尔询问控辩双方要如何继续今日的聆审。
哈斯琳达指出,控方只是要针对刑罚提出上诉,是否要在今日继续上诉聆审,交由辩方决定。
辩方律师:记录不完整权利被剥夺
黄彦铬的代表律师法丽达莫哈末说,如果各造日后要就高庭的判决提出上诉,上诉记录不完整的问题会引起权利被剥夺的情况。
她因此建议法庭择定一个案件管理日,以待上诉记录问题获解决。
法丽达莫哈末表示,在取得完整上诉记录方面,出现延误的情况。
她说,在审讯阶段提出的数项申请没被记录,重新传召证人的部分也没完整记录。
高庭向推事庭索完整上诉记录
莫哈末贾米尔表示,由于上诉记录不完整,没有提到表罪成立、辩方结案等的部分,因此,高庭会致函推事庭,要求提供完整的上诉记录。
他因此择定11月7日进行案件管理,等待取得完整的上诉记录。
黄彦铬的其他代表律师包括陈月慧和张嘉恩。
因不满阿都拉欣在马来人尊严大会上发表的言论,黄彦铬于2019年10月14日约早上10时在马大DTC大礼堂举行的第59届毕业典礼上,高举“拒绝种族主义!校长下台!这是马来西亚土地!”抗议纸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4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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