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訊)上訴庭今日駁回一名巡伍長和一名機械師的上訴申請,裁定維持原判,即2人在10年前收受一對穆斯林夫婦300令吉賄金罪名成立,分別被判處入獄2年和1年。
兩名被告分別是39歲的慕哈末法依沙和33歲的慕哈末阿茲祖,分別被判處入獄2年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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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1人監1年罰1萬
由拿督阿末再迪、拿督莫哈末再尼和拿督阿末菲魯斯組成的上訴庭三司,在裁決中也維持2名被告所面對的1萬令吉罰款,若無法繳付罰款,需以監禁6個月代替。
上訴庭向2人發出關押令,從今日開始服刑。在上訴結果未出爐前,他們此前是以1萬令吉保外。
阿末再迪在裁決中指出,有大量證據證明這項指控是根據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 16(a)(B) 條進行的。
他說,3名控方證人的供詞並沒不一致,不存在會損害控方的舉證。
他指出,三司認為,地庭向2名被告施予的刑罰較為寬容,並沒有明顯過重。
“鑑於慕哈末法依沙是公務員,而慕哈末阿茲祖不是公務員,地庭判處不同刑罰並沒有錯誤。”
在2022年6月10,他們二人被控於2014年3月20日晚上 7時10分,在霹靂州斯里依斯干達城犯下罪行,被地庭裁定有罪。
上述300令吉是為了誘使他們不要向一對穆斯林夫婦採取行動,因為據稱這對夫婦在車內靠得很近。
2名被告隨後就地庭的裁決提出上訴。高庭在去年9月26日駁回他們的上訴。
慕哈末法依沙的代表律師是許偉傑(譯音);慕哈末阿茲祖的代表律師則是沙拉瓦南。控方團隊的副檢察司有法拉艾茲琳、莫哈末阿菲阿里、維納裡芬以及努魯克斯蒂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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