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7日讯)8名无国籍孩童成功获颁公民权及身份证!
汝来国民华小董事长兼沙叻新村联邦村长黄添佑长期以来不遗余力,按照程序为无国籍、无公民权和无身份证的孩子们争取应有的身份,而他深入了解他们的处境后,积极协助申请公民权及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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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他成功协助8名分别来自汝来、沙叻丁宜、文丁和砂拉越古晋的外籍孩子获得公民权及身份证。
此外,他还为这些热爱学习的孩子寻找赞助人,前马华公会总会长丹斯里拿督斯里黄家定和丹斯里拿督戴良业慷慨解囊,提供奖学金资助他们从大学直到博士学位的学费。
除了奖学金,黄添佑也协助这些单亲和贫困家庭向社会福利局申请每月500令吉的福利金,以及政府不时推出的各种援助,期望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黄添佑提到,在他处理的无国籍申请中,通常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异国伴侣未注册结婚前生育,导致孩子无法获得公民权。
第二类是通过中介办理假结婚,结果在为孩子申请大马身份证时发现注册无效,无法获得公民权。
第三类是在领养过程中未办理合法手续,导致养子女无法取得公民身份。
“根据马来西亚宪法,母亲为公民或永久居民,孩子可自动获得公民权;异国婚姻中,若父母在生育前合法注册,孩子也可成为公民。“
对于这次的8个成功案例,黄添佑强调,无国籍孩童的问题必须受到关注。
“这不是孩子的错,很多父母由于不了解如何处理,导致孩子的身份证问题一拖再拖。如果家长为无国籍孩子申请身份证被拒,不代表无法再申请,反而应该提出上诉,尽快在孩子21岁前完成申请,否则日后会更加棘手。”
“希望家长们注意,千万不要拖延处理孩子的无国籍问题。没有证件的孩子在马来西亚无法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也无法考取驾照,这些都会影响孩子的未来。”
他提醒,无论是不孕或无子女的夫妇,在领养孩子的过程中必须谨慎。如果通过中间人或其他非正式渠道领养孩子,即使报生纸上列明父母身份,孩子在12岁申请新身份证时可能会遇到阻碍。
“如果领养父母是华裔,但孩子是非华裔,国民登记局官员一旦发现异常,可能会要求收回孩子的报生纸,并指示父母和孩子进行DNA鉴定,以证明亲子关系。”
为避免类似情况,他建议任何夫妇领养孩子都应通过正式渠道,按照社会福利局的评估程序进行。若在领养过程中跳过这些步骤,将会导致诸多问题。
此外,他也提醒,切勿以金钱方式领养孩子,因为这已抵触贩卖人口条例,属于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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