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拉曼大學(優大)被追稅罰款8300萬令吉的風波持續發酵,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魏家祥今日公開部分重要官方文件,批評財政部屬下的內陸稅收局在處理優大稅務問題上,存在嚴重政策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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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臉書專頁貼出一系列製圖,並以優大秉承透明的處事原則,讓各界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盼公眾評評理,以正視聽。
他說,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的成立宗旨就是設立及管理優大,而優大從2002年6月5日成立的第一天,就是由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Utar Education Foundation)所擁有及負責管理。
“由教育部私立教育組發出的批准信明確顯示,優大的唯一擁有者,就是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
“這也完全符合和遵照1996年私立大專法令,同時也被視為同一個法定單位。”
他表示,在2003年6月25日,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在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44條文下獲得批准免稅地位,這項地位從未被廢除或取消。
他指出,根據1996年私立大專法令規定,若要成立一間大學或私立學院,必須註冊一家有限公司或基金會,並將學府置於公司或基金會之下。
“因此,優大與享有免稅地位的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本質上是不可分割的,不能被區分為個別獨立的法定機構。”
他說,財政部副部長林慧英稱優大和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在稅務上是兩個獨立的機構,需要各別向稅收局提出申請,根本是無稽之談。
魏家祥解釋,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從創立至今,每一年都依據各種法令的規定,在期限內完成稽查賬目,並提呈給內陸稅收局。
他表示,內陸稅收局每一年都滿意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提呈的稽查報告,並且給予“清單”表示沒有任何需要修改或調整。
他不解,優大和拉曼大學教育基金會向來都只是向財政部提交一份賬目,一直都是相安無事,為何現在才出現問題?
他也批評林慧英和行動黨秘書長陸兆福的言論出現矛盾,前者聲稱優大從未申請過免稅待遇,後者卻稱優大此前一直以自身名義申請免稅地位。
“究竟是有申請,還是沒有申請?這不僅反映了政府內部缺乏統一立場,也揭示內陸稅收局在處理優大稅務問題上,存在嚴重的政策混亂。”
他說,拉曼大學教育基金和優大是一體的,內陸稅收局向優大追稅和罰款8300萬令吉是不合理的,也不合法的。
魏家祥強調,目前只能通過首相兼財政部長拿督斯里安華的介入,才能一勞永逸地解決這些政策上引起的技術問題。
他也向民眾拋下定心丸,並指優大將堅持使命,繼續提供優質及可負擔的大學教育,繼續為國家培育英才,造福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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