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說成名要趁早。
和同輩相比,你的寫作、參賽、得獎,顯然晚很多。同輩,總要有個對照,比如黎紫書(1971-)、許裕全(1972-)、龔萬輝(1976-),起碼他們在30歲以前征伐文學獎戰場,屢屢獲獎,遂而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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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到30歲以後,才開始寫作,33歲第一次投花蹤。不知參加文學獎的殺伐、險惡。評審臺上,比的不只是美學,更是作品詮釋的權力施展和暴力(?)。
33歲,投新詩和散文,收到通知,雙雙晉決賽,邀請出席典禮,馬華文學的最高殿堂欸!彼時沒有FB,網絡直播更不可能。第二天,一早買報紙,頭版上面有得獎消息:小說首獎龔萬輝;散文首獎黃靈燕,翁婉君佳作;新詩首獎從缺,佳作翁弦蔚和周若濤。
後來,你看了《花蹤·文匯》的評審記錄,新詩就差那麼一點就得獎。評審認為寫得太跳tone,行數少(30行算少?),新詩都是寫滿50行。
散文呢,要夠馬華、夠本土?
2009年,散文〈毒藥〉入決審,鎩羽而歸。那年的散文首獎是龔萬輝,曾翎龍評審獎。第二年,轉投臺灣中國時報文學獎,獲首獎,獎金新臺幣20萬耶!兩年後,“神話不再”暴發,馬華這裡,一片噤聲。文壇,也是講究輩分和位階的。
50歲,你終於站上花蹤頒獎臺,得了評審獎。可惜,沒有機會講感言和道謝:獎項是獻給媽媽的,而媽媽已不在。你預先擬好的感言是當首獎來寫的。50歲,你才有那樣的自信和轉身的餘裕。
30歲開始寫作,33歲第一次參賽,50歲得花蹤。那麼慢,那麼長,“書寫,仍然在繼續中。”(朱天文《荒人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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