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限制措施不應視為一種懲罰,反而是一種“提醒”。那就是作為社會的一員,每個人都有必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們不能讓“欠債不還錢”成為一種風氣,不論是政府還是私人貸款。日前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倪可敏,就嚴厲譴責那些拖欠國家高等教育基金局(PTPTN)貸款的畢業生。他直斥這種行為“丟臉”,並提出或從明年起禁止這些欠款者出國。雖然這一措施可能會引起一些爭議,但我們仍然認為政府的出發點是正確的。因為不履行還款義務,不僅是個人信用問題,更是對社會公平和公共資源的一種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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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國家高等教育基金局設立的初衷,是為了幫助那些家庭負擔重,無法自行承擔高等教育費用的學生,以讓他們能夠有機會繼續學業。然而,越來越多的畢業生卻在踏入社會後,選擇不履行還款責任,導致PTPTN累積的欠款數額,高達驚人的90億令吉。這不僅影響了基金局的資金流動,也剝奪了後續學子獲得資助的機會。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不僅損害欠款學生的誠信,也讓基金局設立的目的失去了意義。
政府考慮從明年開始,通過禁止欠款者出國來施壓,實際上是一種合理且必要的手段。限制拖欠貸款者出國,可迫使他們正視自己的債務問題。同時這一政策也有助於形成一種社會共識,即屬於全民的公共資源,不是個別人可以隨意揮霍的。而所有向政府的借貸,都必須履行繳還的責任;這一點是不可以妥協的。
或許有人會質疑,限制出國是否會剝奪個人的自由。然而,我們必須認識到,自由的行使必須以責任為前提。一個人享受了國家提供的教育支持,就有義務在其有能力時履行還款責任。如果放任這種“借錢不還”的風氣蔓延,最終受害的不僅僅是國家的財政,也會損害到整個社會的誠信基礎。當拖欠貸款者無需承擔後果,其他人很可能會效仿,進一步加劇這一問題。
對於國家來說,確保PTPTN貸款的償還不僅僅是為了追討欠款,更是為了維持基金的持續性,以便更多年輕人能夠公平地獲得教育機會。因此,出國限制措施不應視為一種懲罰,反而是一種“提醒”。那就是作為社會的一員,每個人都有必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對於政府試圖通過合理的措施,來遏制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社會應該給予支持。放任借貸者欠錢不還,除了會讓政府無法收回鉅額貸款外,更糟糕的是會讓這些學生在無形之中,建立起一種“跟政府借錢可以不用還”的錯誤想法,進而扭曲了他們人生價值觀。這才是事件背後,最為讓人擔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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