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供稱,他曾在起訴馬華前總會長敦林良實誹謗案的宣誓書中承認,自己接收來自SRC國際公司的4200萬令吉,是因為該宣誓書草擬得很糟糕,本身被誤導了。
SRC向納吉和SRC前首席執行員聶法依沙提出的民事訴訟今日續審,作為答辯方證人的納吉今日繼續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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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財長機構全權擁有之前,SRC是一馬公司(1MDB)的子公司。
納吉接受SRC代表律師拿督林志偉的盤問時,確認他曾起訴林良實誹謗。
林志偉接著向納吉確認:“你(納吉)在2016年2月23日,針對上述誹謗案,回覆宣誓書時承認,據稱是部分捐款的7億美元以及來自SRC的4200萬令吉已通過兩個中介機構匯入你的個人銀行戶頭。”
對此,納吉指出,該宣誓書草擬得很糟糕,本身對此並不知情,也不知道該筆資金是通過兩個中介機構匯入個人戶頭。
他說,本身當時是被誤導了。
林志偉進一步問納吉,是被誰誤導了?
納吉表示,時間太久遠了,他不記得是被誰誤導。
林志偉指出,這個宣誓書是由律師哈法裡佔入稟法庭,當中涉及兩方,即律師和宣誓官。
納吉供稱,當時宣誓書備妥了,他只是簽署。
詢及極有可能是律師誤導,納吉對此表示,極有可能,他不知道律師是從哪裡拿到(宣誓書)資料。
此外,納吉供稱,他沒有指示我國和瑞士的執法當局就SRC在瑞士的銀行戶頭遭瑞士當局凍結一事做出說明,是因為本身知道有關調查工作是複雜的。
林志偉昨日出示文件顯示,在2015年8月28日,SRC告知公務員退休基金局(KWAP)有關SRC在瑞士的銀行戶頭遭瑞士當局凍結。
他今日進一步問納吉:“你(納吉)是否有詢問瑞士當局,為何由財長機構持有的SRC,在瑞士的銀行戶頭會遭凍結?”
他說,他沒有具體詢問瑞士當局,並認為有關當局會通知他調查結果。
林志偉接著圍繞在SRC沒有償還KWAP貸款的問題:“你(納吉)本身是否有采取行動,以查出SRC會做出什麼投資,以賺取資金並償還KWAP的貸款。”
納吉指出,他詢問了SRC管理層,聲稱有難度。
他說,本身對有關的情況感到不滿。
SRC的代表律師此前在發表開案陳詞時指出,納吉通過操縱SRC,從公務員退休基金局獲得高達40億令吉貸款。
“納吉為自己謀取至少1億2000萬美元的財富,並在此過程中給SRC乃至人民造成至少11億8000萬美元的損害和損失。損失正在持續累積。
“SRC將通過民事訴訟,尋求法庭諭令納吉應對欺詐行為承擔責任,納吉和聶法依沙有責任支付該公司損失的11億8000萬美元。
納吉:未阻胡斯尼處理1MDB事務
此外,納吉供稱,他從未阻止前第二財長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處理任何與1MDB相關的事務。
在此前納吉涉及的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的審訊中,阿末胡斯尼當時作為控方證人供證時指出,納吉曾指示他不要插手SRC和1MDB的事務。
同時,在瑞士當局凍結SRC在當地的銀行戶頭時,阿末胡斯尼曾向納吉毛遂自薦到瑞士解決此事,但被納吉拒絕。
納吉今日供稱,阿末胡斯尼“隨意”提到SRC資金被瑞士當局凍結,但阿末胡斯尼未備妥內閣文件,詳細說明收回資金的計劃。
“他(阿末胡斯尼)隨意提到這一點。我從未阻止他處理任何1MDB事務。如果他準備一份內閣文件,那麼我們可以審查。”
他指出,部長到國外處理事務必須備妥內閣文件,包括部長在出差時,也一樣。
林志偉接著問納吉:“那在解決SRC資金遭凍結的事件上,你(納吉)是否有主動備妥內閣文件?”
納吉回答沒有,並指SRC董事會當時已前往瑞士處理資金遭凍結的事宜。
此案將於下週三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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