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一名合约助理医务人员今日在地庭面对肢体性侵15岁少女的控状时表示不认罪,获准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
现年33岁的诺拉兹马再米被控于5月5日早上9时至11时期间,在蕉赖敦拉萨镇一所医院的急诊室内,对一名青少年做出以性为目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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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此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主控官茜蒂努苏哈达副检察司基于上述是不可保释的罪行,因此不建议被告保释。被告代表律师法米阿迪拉则以其当事人是合约公务员,并在8月甫组建家庭为由,恳请法庭批准保释。
“我的当事人作为合约助理医务人员,月薪约3000令吉,合约也将于今年12月到期,因此我恳求法庭批准保释。”
法官达斯尼阿布巴卡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外,附加保释条件是被告每月需前往临近的警察局报到,同时禁止被告骚扰受害者和控方证人,以及呈交护照给法庭保管,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案件择定11月1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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