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美好但短暂,一生人可以遇到许多事物,有些永恒有些短暂,珍惜身边的人事物是我们给予这个世界最大的尊重。“一瞬间”很快,甚至可能不会被任何工具所记录,也许那一瞬间对于我们来说只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并不会影响我们的一生,但如果我们珍惜那“一瞬间”,那么我们的珍惜将会成为它存在的“证据”。
爬山是一场与大自然的浪漫约会,在这场约会中我们了解到大自然其实是一个画家,我们尽情欣赏它为我们画下的一暮暮夕阳。为了奔赴这场浪漫约会,我们必须花费上几个小时爬上山顶,只为见到那一瞬间的夕阳,这值得吗?值得。虽然夕阳每天都会存在,模样几乎千篇一律,但因为我们珍惜,珍惜会让那一刻所见的夕阳成为独一无二的风景。
巴黎奥运会期间,我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一位中国体操运动员,他在上一届奥运会中因为一些失误与冠军失之交臂,所以他继续参赛。不幸的是,他这次因为队友的失误再次与冠军无缘。有记者问他遗憾吗,他说遗憾肯定会有,但他为此而珍惜,珍惜自己努力后的成果,因为这是他人生中的一部分。
我在这段采访底下的评论区看到这样一句话:“他不是银奖,他是世界第二。”当你从珍惜的角度去看待每一件事情,你所看到的那一面必然是耀眼的。
在一次平常的聊天中我得知朋友竟然一直保持写日记的习惯。她珍惜身边发生的任何事情,出现的人和物,所以把一切都写在日记里。她希望日后的回忆都有迹可循。
教师节送礼,我们班送了便条贴给班主任,便条贴上写满了班上同学对她表达的爱意,感恩她所有的付出。在班主任收到礼物后的几天,我偶然发现她的社交账号上发布了几张照片,下面还配文,写了很长的一段话,而那张照片正是我们班送的教师节礼物。我从字里行间感受到班主任对这份礼物的珍惜与喜爱。教师节礼物是为了表达我们对班主任的珍惜之情,而班主任发的帖子,表达了她对礼物的珍惜之情。在这段生命互相影响的过程中,我们体会到珍惜是一种情感上的传递,因为我们的“珍惜”促成了老师的“珍惜”。珍惜是双方的,是礼尚往来的。
在这匆匆流逝的时间里,学会珍惜是我们一生中的必修课。珍惜会让生命的痕迹加深,把我们绚烂的情感传递给别人,让这个世界充满温度,让生命影响生命。

【作家点评/若涛】
这是一篇演讲稿,跟文学创作还有一段距离。说它是演讲稿,因为它注重说理,并且写法公式化。若要把它变成文学作品,首先必须把道理收起来。文中的3个事件,选择其中一个加以描写,多关注细节与情节,让寓义以弦外之音的方式表达出来。如果能适度留白,更能让读者主动投入到文字里头。如此就能牵动人心,跟演讲稿的效果有云泥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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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格视频
农历新年期间和英国大学的友人聚餐,席间有人提到在网上订购榴梿,没想到送货上门的竟然是个猛男,让她惊为天人。由于她住的社区是我曾经住过多年的地方,我立刻联想到:“Alan Yun?”果然是。
我和Alan Yun袁锦伦并不相识,因为不爱榴梿所以也没跟他买过榴梿;只是曾经看到他在社区公园跑步。我倒是对他曾经在一支广告里饰演邮差这件事印象深刻,虽然已忘了是什么产品的广告,也不记得广告剧情了。
过了很多天后突然想起,在网上翻出了那支陈年广告。原来是洗发水广告,还是已故的知名导演Yasmin Ahmad的作品。这支以邮差为主角的广告,是以意大利电影 Il Postino(中译《事先张扬的求爱事件》)为灵感而创作的吧?毕竟,除了主角同样是邮差,背景音乐也取自后者。
《事先张扬的求爱事件》,还有另一部意大利电影《星光伴我心》(Cinema Paradiso),是当年让我喜欢上意大利的原因。
《事先张扬的求爱事件》的主角,每天送信给流亡意大利小岛的智利诗人聂鲁达,两人后来成了朋友。聂鲁达还教他写情诗,邮差先生用情诗追求心仪的女生。我是从这部电影学会metaphor(隐喻)这个字;有好几年还因为这部电影而觉得邮差是一份浪漫的工作。
邮差要骑脚车送信才浪漫
当时被朋友笑说我神经病。想想也是,邮差要骑脚车送信才浪漫;但在马来西亚的天气下,骑脚踏车送信会热出一身臭汗,一点都不浪漫!
正好在读着的日本小说《如果这世界猫消失了》也来到了尾声,作者再次提起“我”的工作是邮差。书的开头有提到,但后来的内容并未触及他的工作,我几乎都忘了。
“贴上邮票,送出去。将信息传达。那一定是温暖的气息。吹着吹着,连自己也被温暖了。想传达的想法由我来运送。温暖地静静地,往幸福的地方去。”——这是“我”在最后想起自己选择邮差这份工作的初心时的感想。
这么说来小说的主人翁也是因为某种浪漫的情怀,而当起邮差的。
只是,30岁的“我”突然被诊断出脑里有颗瘤,活不过半年。看完医生回到家时发现来了个不速之客——一个长得跟自己一模一样,性格、作风和打扮却完全相反的人,一个自称是恶魔的人。恶魔告诉“我”第二天就是他的死期;但是,恶魔向他提出一项交易 ——让这世上某件东西消失,就可换取延长一日寿命。
对于这本川村元气的小说处女作,如果中间画条线,一边是喜欢/欣赏,一边是不喜欢/不欣赏,我还真不知道要站哪边好呢。
我喜欢书里偶尔出现的幽默,如被告知余命最多只剩半年时,“我”首先想到的是还差一个印章就能获得一次免费服务的按摩院积分卡,还有刚添购的卫生纸,因为都来不及用了。作者想传达的主旨似乎是他反复强调的“要得到什么就必须失去什么”;然而,给我较深印象的却是“失去时才懂得珍惜”。这个人性的坏习惯虽是事实,读来却感老生常谈,有点无趣。
而且,“我”的内心戏也未免太多了。我知道自己没资格说(深感庆幸),只是已经来到死亡悬崖边的人,以身边重要的东西交换几天活在这世上的时间。虽然最后他的确是有去见了想见的人,做了该做的事,他过多的内心纠结我读得有点累。或许是我不够同理心,也可能是自己婆妈性格的投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