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2日讯)马六甲多家路边水果摊贩被发现展示误导消费者的价格牌,遭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执法组官员取缔后当场纠正。
马六甲内贸部执法组近日在周内各地区进行突击检查,结果发现不少水果摊小贩为了吸引更多客源,竟企图以误导性的价格吸引消费者眼球,而此举已经违反了营销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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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贸部执法官员强调,小贩为了拉到更多客人而进行促销活动基本上没错,但是万万不可以误导性的售价吸引消费者。
视频中,执法官员在突击一名路边摊水果时发现,水果小贩在黄色板子上写上“5公斤20令吉”,原以为是全摊的水果都是同一个价格,然而这只是小贩的营销招数。
该小贩共售卖3种不同种类的水果,包括了红毛丹、杜贡(dokong)以及杜古(Duku)。“5令吉20令吉”的广告牌只限于红毛丹和杜贡的价格,至于杜古的价格售价则是5公斤30令吉。
对此,执法官员当场训斥及纠正对方,并要求小贩立马对每种水果的价格清晰标价,不要再出现任何误导性的广告。
上述视频上传社交媒体后,引起网民的热议,许多人分享他们曾被误导性广告吸引消费的经历,并且大赞执法官员严格为消费者把关。
网民表示,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经常会透过误导性的广告营销,从中牟利。
@kpdnmelaka Nak meniaga ni, kene fikirkan juga pelanggan, buat promosi jangan main jiwa sebab KPDN dan pengguna berpisah tiada.. #kpdnkita #kpdnmelaka #kpdn @armizanmohdali @Ab Rauf Yusoh @fuziahsallehofficial @kerajaannegerimelaka ♬ original sound – KPDN Melaka
据了解,倘若有商家误导消费者,内贸部执法可援引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第12(1)(a)条文对付商家。任何人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企业则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
同时,根据2011年商品说明法第5条文,针对内容、类型或名称方面做出虚假商品说明的任何一方采取严厉的法律行动;一旦罪成,个人可被罚款高达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公司可被罚款高达2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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