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2日訊)馬六甲多家路邊水果攤販被發現展示誤導消費者的價格牌,遭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執法組官員取締後當場糾正。
馬六甲內貿部執法組近日在周內各地區進行突擊檢查,結果發現不少水果攤小販為了吸引更多客源,竟企圖以誤導性的價格吸引消費者眼球,而此舉已經違反了營銷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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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貿部執法官員強調,小販為了拉到更多客人而進行促銷活動基本上沒錯,但是萬萬不可以誤導性的售價吸引消費者。
視頻中,執法官員在突擊一名路邊攤水果時發現,水果小販在黃色板子上寫上“5公斤20令吉”,原以為是全攤的水果都是同一個價格,然而這只是小販的營銷招數。
該小販共售賣3種不同種類的水果,包括了紅毛丹、杜貢(dokong)以及杜古(Duku)。“5令吉20令吉”的廣告牌只限於紅毛丹和杜貢的價格,至於杜古的價格售價則是5公斤30令吉。
對此,執法官員當場訓斥及糾正對方,並要求小販立馬對每種水果的價格清晰標價,不要再出現任何誤導性的廣告。
上述視頻上傳社交媒體後,引起網民的熱議,許多人分享他們曾被誤導性廣告吸引消費的經歷,並且大讚執法官員嚴格為消費者把關。
網民表示,商家為了吸引消費者的眼球,經常會透過誤導性的廣告營銷,從中牟利。
@kpdnmelaka Nak meniaga ni, kene fikirkan juga pelanggan, buat promosi jangan main jiwa sebab KPDN dan pengguna berpisah tiada.. #kpdnkita #kpdnmelaka #kpdn @armizanmohdali @Ab Rauf Yusoh @fuziahsallehofficial @kerajaannegerimelaka ♬ original sound – KPDN Melaka
據瞭解,倘若有商家誤導消費者,內貿部執法可援引1999年消費人保護法令第12(1)(a)條文對付商家。任何人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企業則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
同時,根據2011年商品說明法第5條文,針對內容、類型或名稱方面做出虛假商品說明的任何一方採取嚴厲的法律行動;一旦罪成,個人可被罰款高達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公司可被罰款高達25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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