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12日讯)一名被诊断为精神健康有问题的患者,仍然可以在保持理智和情绪稳定的情况下驾驶!
不过,马来西亚心理健康协会 (MMHA) 主席拿督安德鲁强调,这些患者必须是在确保按时服用药物,并定期进行后续治疗下,方可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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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接受《阳光日报》访问时说:“如果患者符合这些条件,允许他们驾驶并没有问题。”
不过,安德鲁也强调,申请驾驶执照的要求由陆路交通局 (JPJ) 规定。
作为一名精神科顾问,安德鲁认为,精神病患者在申请驾驶执照时,需要像其他残疾人士 (OKU) 一样,获得医生的确认。
他还指出,精神病有多种类别,某些症状或表现并不会阻碍驾驶能力。
“如果患者表现出无法控制的症状,例如焦虑、自杀意图、幻觉或妄想,他们应该被禁止驾驶。”
因此,他认为,JPJ应该对精神病患者的驾照有效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更频繁的体检和医生报告,以决定是否可以更新驾照。
安德鲁进一步指出,如果精神病患者因驾驶而导致事故并造成死亡,他们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且没有法律上的例外。
他还补充道,法院将根据事故发生时的精神状态,而不仅仅依据诊断结果,作出判决。
日前,在玛拉工艺大学(UiTM)龙运校区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一名女司机驾驶运动型休旅车猛撞两辆摩托车,导致3名大学生当场死亡;而肇祸的女司机疑似患有精神疾病,为当地居民熟知的问题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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