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2日訊)6名臺灣及新加坡人,因沒獲許可證在神廟表演,遭檳州移民局登門取締,就連身穿的戲服也被帶走。
這群國外歌仔戲演員,被揭發以遊客身分進入我國,在北海某神廟以文化藝術家的身分進行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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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民眾投報突擊
檳移民局昨日在臉書帖文指出,執法員接獲民眾投報後,前往該廟宇展開突擊行動。
該局局長諾茱法說,此次行動是基於接到投訴,指有一群沒有有效許可證的外國人,在一間神廟裡表演。
“當時有6名外國人穿著各角色的服裝進行表演,執法員檢查護照後發現,他們只持有社交訪問通行證。”
她說,涉案的外籍人士包括2名臺灣男性和2名女性,以及2名新加坡女性,年齡介於40至60歲之間,皆違反1963年移民法令第 11(7)(a)條文,一旦罪成,可在1963年移民條例第39(b)條文下被判罰,面對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她強調,根據我國現行規定,任何國外藝術家都必須向大馬藝術家拍攝和表演申請機構提出申請,對於任何違反移民法令及規定的行為,該局將毫不妥協地採取嚴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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